一說起加拿大,你就想到是美國的小弟,還有她與英國的母體關係。但實際上,在英國之前,加拿大是法國殖民地,而且很強大哦,根深蒂固。
直到今天。
連Canada這個單詞,其實都不是英文,而是法語來的。
早在五百年前就有了。
就在哥倫布發現加勒比之後沒幾年,法國探險家就到了紐芬蘭,不是為鱈魚,而是為了找黃金和去中國、印度的內陸水道。
以上帝視角看,北美這得天獨厚最大的水道,在這兒等著呢,從今天海洋三省大西洋入口,一條加拿大的“長江”、“黃河”,上溯抵達廣袤的五大湖。
五大湖自己每個就像大海,水又是相連的,又直通大海。
誰說“上帝獨寵美利堅”?我看“上帝尤愛加拿大”。
哥們沿河而上,走到今天魁北克城這個風水寶地,問原住民是哪裏,他們說“Kanata”,對了,就是多妹說的村子、村莊、村寨的意思。
原住民那種發音,像日本人似的,不好聽,法國人就改成了清脆悅耳的“Canada”。
回到歐洲一說起來,從Canada回來。
想不想去Canada發財啊?
萬一真有黃金呢,萬一真地翻山越嶺,上了又一條大江大河,直通太平洋呢?
結果啥也沒找到,卻發現了原住民的beaver皮毛。暖和,舒適,做成奢侈品,像東北人人手一貂炫富一樣,在歐洲炒作起來,成了繼中國絲綢、東印度香料,西印度蔗糖之後,又一暴利商品。
堪比黃金。
和南邊老美十三州,多是窮苦農民與原住民爭地不同,加拿大這裏,法國人是和大家有錢一起賺,你抓beaver我收購,以“加拿大”(魁北克城)為政治中心,蒙特利爾為最大集市,皮毛交易收購站,遍布加拿大河流域及五大湖區。
整個都叫加拿大。
掙錢掙得英國人眼紅。也效法,繞過法國人的地盤,北上哈德遜灣,在更偏遠的地方,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還是有個法國小年輕,不忘初心。
從原住民那裏,聽說五大湖南邊還有大江大河,南下,上了俄亥俄河,再入密西西比河,直穿墨西哥灣,雖然沒到中國,卻將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兩岸廣袤的土地,也納入了加拿大。
單獨叫路易斯安那殖民地。
但這一帶,法國人又不能做皮毛,種地的又少,政治中心、人口密集、發展水平高的,還是今魁北克的加拿大。反正在法國人在北美呢,就叫加拿大出海的海洋三省阿卡迪亞,南邊今天美國佬的地方路易斯安那,回國呢,你就說一句漂亮話,
都叫
“Canada”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