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對 Popper 的理解,大概是這樣的:

Scientific method (科學方法)的被提出,比 Popper 早了幾百年。就是咱們很熟悉的 可觀測 / 可證偽 / 預測未來證實等等。

Popper 隻是在這個基礎上再極端了一些:

1)證偽是一切。

2)即使預測未來被證實了的比如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邏輯上也不能就百分百是實了(因為萬一明天又找出反例了呢)。所以沒什麽能被真正證實的。

邏輯上他這個沒錯。但用到極端可以用來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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