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你一篇吧

回答: 不得不多談一些大法官的左右派係之分老鍵2024-11-02 12:11:05

原來以為你是在 trolling,但看你的回複和新開的一貼,發現是認真的。

先讚一下把話說幹淨,不浪費自己和別人的時間。也讚一下自由兄的那篇保守派/自由派大法官的差別。這個話題真的太大了,我說說我的看法:

1:‘中間派’並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更高明

我雖然自詡中間派(偏右),自詡比比我更左或者更右的人溫和或冷靜,但純從邏輯上講中間派也隻是在 Political Spectrum 上的一個位置/區間,不比左派或者右派有更崇高的位置,更值得欣賞或者被任用。

就像在信仰裏,無神論也是一個人主動的選擇,和有神論的信仰者沒有本質上的高下之分。

2:每個成熟,負責的成年人,都會有自己的政治立場。沒有立場的人不配做大法官

而不管他/她的立場在哪裏,都會有更左的人認為他/她太右了,更右的人認為他/她太左了。

3:我們不能寄希望於個人的‘私德’,隻能寄希望於製度來抵製個人‘私德的缺失’

solo1 的那篇裏有一點說的很對,製度的設計是應該沒有偏向的. 我要加一點,製度的設計,應該是假設個人私德缺失的。包括總統,當然也包括大法官。

4:關於保守派大法官和自由派大法官。

其實在 Amy Coney Barrett 之前,Clarence Thomas 是最出名最堅定的‘原教旨’主義者,也是我從邏輯上比較認同的位置。

關於這個話題,我以前寫過一篇,大概理念是我們要區分三類人:Activists, 立法者,執法者。Activist 需要激進,有正義感,推動社會進步;立法者就需要謹慎,需要考慮任何新法帶來的正麵的和負麵的影響;而執法者,最重要的能力,是把自己絕對擁有而且可能很激進的立場暫時忘掉,嚴格的‘執行’別人立下的法律

最高院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憲法,即便要昧著良心,因為推動社會進步不是大法官該做的事情。我這個話說的比較難聽,但邏輯上是這樣的。不然大法官 as a group, can become judge, jury, and executioners。那樣更危險。

(敲拚音的時候才發現,危險=違憲,哈哈)

5:關於終身製,任命vs公選vs推舉

按照#4的邏輯,大法官應該是穩定的定海神針,要勇於做出 unpopular 的裁決,要不被外界的噪音所控製。終身製的設計是為了這一點。

大法官絕對不能公選:公選出來的人必然是偏極端,偏虛偽,偏諂媚的。As an example, I give you the current two candidates. 

總統指定,還是業界推舉,我還是傾向總統指定。行內推舉,如果執行不好,很容易落入上述公選的誤圈,把立場不堅定,喜歡遊移討好的人送上去

總而言之,目前的美國最高院,是在很多不完美的機製上比較‘不壞’的一個選擇。

所有跟帖: 

謝謝。有同有異,求同存異。美國人由於傳統的自由世界中心的地位,對外麵的世界並不十分了解,以為美國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3/2024 postreply 00:17:30

文化兄的這個表述“在信仰裏,無神論也是一個人主動的選擇,和有神論的信仰者沒有本質上的高下之分",要我來說那就稍有不同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558 bytes) () 11/03/2024 postreply 03:55:43

文化拿信仰和政治類比是很不妥帖的,信仰是人類對真理的向往和追求,政治是人類自由意誌的產物。你的態度也不可取,不可知主義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3/2024 postreply 09:59:12

我根本不是不可知,我一直堅信可知,隻是別人不願意去求知,所以即使耶穌再世,不想知的人還是不知。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3/2024 postreply 10:06:00

守護信仰是保守主義一個要義,自由平等權利尊嚴,離開信仰不堪一擊。很喜丹佐華盛頓的電影the book of Eli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72 bytes) () 11/03/2024 postreply 10:24:07

是不是我前麵引用文化的句子時,因為斷句方式搞出了誤解。我修改了引用方式,老健再看看我的意思。 -freemanli01- 給 freemanli01 發送悄悄話 freemanli01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4/2024 postreply 15:32:10

我基本同意文化的觀點,其實我以前一篇舊文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說得很清楚了。老鍵似乎以為澳洲的高法比美國高級? -石頭村- 給 石頭村 發送悄悄話 石頭村 的博客首頁 (302 bytes) () 11/04/2024 postreply 08:30:05

石頭哈哈哈什麽,你說的不基本是我的意思?讚賞你分析得深入仔細,不過我給出了解決方案,大法官不由政治領袖提名,不終身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4/2024 postreply 09:19:40

“我給出了解決方案”——不給虛談空談繞圈子玄談的、隻給提出方法的點讚…可惜是個外國人啊;另外,善辯者,必亡 :)) -土豆-禾苗- 給 土豆-禾苗 發送悄悄話 土豆-禾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4/2024 postreply 12:12:04

有點不一樣,你認為你給出了解決方案,但我認為你的解決方案無濟於事。你真的認為澳洲的高院比美國高院更尊重憲法? -石頭村- 給 石頭村 發送悄悄話 石頭村 的博客首頁 (201 bytes) () 11/04/2024 postreply 1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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