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覺得當下不是Efficiency省幾個錢的問題,而是很多原則方向都出了問題。
比如昨天還是前天的新聞,美國司法部狀告三個地方警局,說他們的錄取政策“歧視黑人和婦女”。很偉光正的出發點對吧,但據說隻是因為警察局錄用有筆試(從而被認為歧視黑人),有體能測驗(從而被認為歧視婦女)。
而筆試,被公開出來隻是加法,和填空。說是店裏被偷了 item 1 $X, item 2 $Y, item 3 $Z, 要填寫總損失數量。這些和體能,難道不是警察這個職位需要的麽?
司法部整天在做這些,不是提高效率省錢就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