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門。
見《羅馬書》1章,《聖經》為什麽正確,見《認識真理》張鬱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