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有得談。我自己不認為可以和香港這一類的社會關係類比平行。那太materialism了。
兩個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在一起生活,我想更重要是靠內心的情感來維係而不是靠來自外界的約束,必須能玩的到一起聊的到一起,同喜同悲同甘苦,彼此尊重一起成長,那才是有質量的生命。
我們這裏是承認事實伴侶關係的(而且非婚生子一樣受法律保護),並有一個很合適的詞,叫Lebensgefährtin/lebensgefährter,就是生命中同行的人。當然那些約束很重要,但是我認為一定要求前者做基礎,這是兩性關係和其他社會結構/組織/團體不太一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