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了台灣選舉的林議員及其他幾個視頻,大家應該意識到:
1,程序或監督係統有問題;
2,因為1,所以民眾應該迫使各級代言人議員們去履行職責重新整合法規等。
如果民眾跳過這兩點,不對自己選區內怒吼一聲,而直接去選那個最終的總統,那就屬於喜歡暴動了,同大規模且變了形的BLM沒啥差別……
美國畢竟還是保存有一套有效的製度的,但製度基盤的民眾,特別是學者精英教授們,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與作用。
以後有時間貼個由台灣教授們推動的一個運動,修改法律。
現代美國,已經沒這樣的人了。但都會寫書做節目那稿費,民眾也就是聽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