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放在了同一個地位。就是你認為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也都有權利判斷別人是否邪教。你的理由裏,並沒有去考察雅典人信的神到底有沒有,是不是真的,而是考察他們是否把蘇格拉底處死。
其實這是第二層,政治層麵的東西,即,判斷別人是邪教的人,是否有權利把別人處死。現代人在政教分離的情況下,認為,沒有這個權力。而古代人政教不分,所以才導致蘇格拉底被民主裁決判處死刑。雖然不是當代的陪審團製度,但也是當時最好的民主了,比獨裁有不同。
如果按照你的推理方法,隻要是有人根據信仰理由判處別人死刑,就是邪教。那你如何看待布魯諾的案例?
而我認為,不能僅僅根據“自稱的信眾”的行為來判斷一個信仰體係的正誤,而要看它的內容。因為如果僅僅根據一時的信眾的做法來判斷,很多工程師自稱“信科學”,他們也可以做出房倒橋塌的工程。不能因為他們的行為,就判斷科學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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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不同意信仰的正誤是任意的。我認為正、邪是有客觀標準的,不過尋找起來比較難,比一般科學更難,需要長期專業實踐。如果很容易判斷,就不會爭論幾千年了。佛教曆來也有正道vs外道的說法(不說邪教,而更多說外道),外道是指的不能達到目的的道路,沒走在能到達目的地的道路上。
從這個現實出發,需要的是信仰自由,政教分離。而不是在自己都不明白的情況下,判斷這個正那個邪什麽的。不過這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