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一句吧。原來一直體會“國共內戰”和“美國內戰”的差別。國共內戰所謂宜將剩勇追窮寇,最後一定要宣布對方十惡不赦、是魔鬼

本帖於 2023-11-21 16:47:3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freemanli01 編輯

才能“證明”自己(一夥)是好人。結果,即使打完仗了,那內心的階級鬥爭才剛剛開始,天天覺得亡我之心不死,還要繼續。

感慨美國內戰後李將軍還能得到尊重,沒有被宣布成“戰犯、公敵”等等。

類比一下,如果沒有林肯在勝利後的寬恕、不能承認對方也有可以理解的人情、並非魔鬼,那麽哪怕打完仗了,恐怕南北的裂痕也無法消除。會陷入國共內戰後的情況,永遠沒完沒了。

所以,林肯反對的是錯誤的行為,一旦錯誤的行為停止,懲罰就消失了,不是對人的。

到此,估計大部分人都同意。

下麵我的看法,恐怕有人就會有不同的意見了:

本來世界各國也是這樣,即使一個人(或國家)看上去很邪惡,正確的世界領袖大國(當下是美國)能做的,也不是要消滅對方,而是促使對方改進,如果能改進、收斂(哪怕是北韓),那就保持接觸;接觸,同時保持警惕,不被對方引到錯誤的路上。然後世界就慢慢演進變好。

如果能有效的過程控製,我是讚成川普的接觸政策(包括接觸北韓),但是原來民主黨(以及包括布什)的錯誤做法是,

  • 要不就因為意識形態的差異想徹底消滅對方、不斷打仗,
  • 要不就是徹底忽視差別,在接觸的過程中,放棄了對過程的控製(比如北約、西德等接觸俄國,結果把天然氣等命脈都讓俄國控製),導致了美國和盟國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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