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一個我不願在主貼聊的問題,非常有意思的現象,也跟小丸子說的“優質婚姻”搭個邊:
1. 老美同事夫妻也許前一天還在社交場合手拉手互喊甜心,第二天就分居。一年後離婚(我們州必須先分居一年)
2. 我住高科技區,所以認識很多大陸留學生夫妻。總是前仆後繼的有男方海歸或者換州工作,但是媽媽和孩子留在當地。哪怕疫情這3,4年都增加好幾例。大概率他們不會離婚,因為我們小區有哪怕分開來10多年的,也沒有離婚。
誰更尊重婚姻這個institution? 我在新西蘭的同學說她們那裏也一樣。為啥咱們中國夫妻就這麽喜歡這種“距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