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人的心理傾向(這是很多國內人迷惑的地方),而能平衡約束他這種傾向不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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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民主社會反對的是獨裁,這是通過分權來達成的;而不是反對總統的執行力。民主社會的本意不是要選一個傻瓜或梅涅爾斯綜合征患者當總統。
為什麽美國要化那麽大的財力物力每四年那麽認真的選總統,就是因為他們想選一個有能力(有判斷力和執行力)的人,替他們做很多隻有總統才能做的事兒。
三權分立不是為了弱化總統,而是要求三權都強。各自在自己的領域裏都強。
國內愚民洗腦,讓人誤以為民主社會是為了限製總統。其實根本不是這樣。民主社會是緣起於為了限製君主的無限權力,所以把君主的權利分成三部分,但是分完權以後,期望的是每一個權利都得到加強。每一個部分(行政、司法、立法)都在他們的權力範圍內得到充分的授權。
總統在他的權力範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叫獨裁,叫盡責!如果他不行使他的權力、完成他的職責,那叫瀆職、怠政。那就違背了入職宣誓的誓言。
很多人不懂法律思想的基礎,都是看朦朧相似。就說這也獨裁者,那也獨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