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事事找政府。政府不是國內居委會的概念不是什麽都管的。但是保證道路暢通安全是他們的責任

這是infrastructure 範圍。

火警不會管這件事,但是火警會幫你轉到相應部門,因為他們知道哪個部門誰負責,在場的人未必知道。

你交稅就是養人來做這些工作。這個不算浪費納稅人的錢。現在等於你們做了別人的工作(一定還沒做完,因為要運走應該),且不說記錄或者安全這些例行的公事。所以我說理論上應該不是違法但是應該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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