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們村的十月節我等孩子用手機匆匆回了兩句。
我們政府專門有預算,給幾個老牌的報紙電台電視台,就是為了讓他們經濟(相對)獨立可以不受商業幹擾做那份工作。這是大家投票的結果是法律。跟哪個政黨當政沒關係,這筆預算跟每年撥給科研方麵的性質差不多,總會有。所以那些報紙電台電視台也要有東西拿出來給大家保證質量,也就是現在愛說的流量,不然是砸自己的飯碗。說起來這倒是有下麵討論的道義和利益一致的意思。
包括BBC一樣的,給你錢,是讓你獨立做你應該做的事,能得到大家信任多一點,我想也正常。
我說不信任政府,應該是說不信任那些做事的政客。好像說不信任也不太好,就是他無論做什麽,不能是錢給他讓他決定怎麽花就不管了,是要盯著他怎麽花的。比如我上麵說的媒體這些的預算,歸文化部管,當然那些劇場劇院演出什麽的也歸文化部管。我記得COVID剛開始的時候,人們很恐慌,大麵積LOCKDOWN,劇院被迫關門,那些藝術家一下沒了收入,大家立馬急了,聯名投訴文化部長。我自己都收到要求簽名的鏈接,是我的鋼琴老師轉給我的,因為我在我們本地的音樂學校學鋼琴(這個真是有一搭沒一搭,倆星期才一次課),那當然也是文化部管。最後怎麽樣,剛剛上任4個月的文化部長被迫辭職。還是一女的,我現在都記得她硬著頭皮出來開記者招待會宣布辭職的情景,你都能看出來那種尷尬和難堪。
這也就是我上麵跟一劍丸子討論的一個題目,你覺得有問題,就去糾正它啊,別的有什麽用?我再舉一個例子吧。我們本地有個營地,風景很好,離我家4,5KM結果被一家公司看上,想在那裏建體育場,說能帶來多少稅收,創造多少就業機會,幫助修路什麽的。我們能讓他建?肯定不能啊。我們村的小市長就帶大家周末舉著大牌子遊行抗議。到真正市裏的主街,火車站廣場收集簽名,最後當然沒建成。包括勞資談判漲工資這些,談崩了當然要罷工。這些事我見得多了自己也參與,所以不當是什麽。也是我強調的要ACTION ACTION ACTION的道理。誰會替你爭取利益呢,等別人嗎?當然要自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