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毅:糧食戰爭:統購統銷政策和合作化運動與大饑荒的起源

來源: 咲媱 2023-09-14 07:03:1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0001 bytes)

如果我們對大躍進-大饑荒稍微做一些曆史性追溯,便會發現它是自中國共產黨(以下簡寫為“中共”)建國以來的一個基本政策──糧食政策──的延續和必然爆發。目下西方學界在分析作為戰爭要素和戰略武器的“糧食”時,風行一種“糧食戰爭”觀念[1]。國內研究大饑荒的著名學者楊繼繩在其《墓碑》裏也沿用過這一的觀念。[2]其實,毛澤東本人在1957年青島會議上談到統購統銷和“三定”等中共的糧食政策時就坦率地承認過:“糧食問題是一場戰爭”。[3]從這一視角來看,我們會並不驚訝地發現:1959-1962年中國大饑荒的實質,其實就是中共及其掌握的國家機器對中國農民進行的一場長期的“糧食戰爭”。就饑荒本身的規模而言,更有著一個從積微知著的小雛形到史無前例的大浩劫的惡性發展過程。

一、戰時經濟:朝鮮戰爭和統購統銷

中共及其領袖們是在馬上取得的天下。指揮並贏得“革命戰爭”一直是其政策的中心基點,他們無意識的深層思維也大都戰爭化了。為此,作為主要戰略物資和武器,糧食的征購便成為重中之重。在接近全國解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國初期,就已經有不少因為中共新政權對農民過高征購糧食而引起的鬧糧事件乃至大規模暴亂的報道和檔案記載。

例如,1950年2月四川溫江地區爆發30餘萬人參與的“叛亂”,參加者大都是農民,其直接肇因是1949年底國民黨政府已經征了一次糧,開具了前政府的收據,但共產黨的新政府卻不予承認,在1950年初重複征糧。這樣,由鬧糧事件肇始,終於演變為大規模叛亂。[4] 這一因糧食而起的“叛亂”最後當然是被中共的軍隊以“平叛戰爭”的形式鎮壓下去了。再如,據中共的秘密文件記載,1949年6到12月期間,在河南定縣、浚縣、正定市等新解放區連續發生“搶糧”、“搶飯”和抗高征購的農民“請願”事件。如同中共華北局在其絕密文件中總結的:“因生產不佳,負擔過重,災荒厲害,群眾生活十分困難……而縣府催收尾欠,並每分加派三斤小麥,凡繳不出者,動輒扣人或牽牲口,甚至有拆掉房子者。老百姓說: ‘真逼死人了’”。[5]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大躍進─大饑荒時期餓死數千萬人的曆史悲劇,當然也是多種因素長期積累之惡果。認真地閱讀中共的內部資料和檔案,便會發現1959-1962年的大饑荒有一個發展過程:從1950年代初就開始,由小到大、由個別地區到全國蔓延,最終釀成全國性災難。這一災難的起點是毛澤東和中共政府於1953年開始在全國強製推行的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統購統銷”,顧名思義便是國家統製了農民的全部糧食銷售,由國家而不是由農民來決定他們必須交給國家多少公糧和餘糧。如果政府有需要,農民會被迫將其全部收成銷售給國家,而他們賴以存活的口糧,則要等到國家收集了公糧和他們的餘糧以後再恩賜給他們,即所謂“返銷糧”。這樣,中國農民最具有諷刺意義的悲劇命運也就此注定了:作為糧食生產者,竟與其產品(糧食)產生了越來越遠的距離;而產出糧食的廣大農村,竟成為饑荒最嚴重的地方。

其實中共的“統購統銷”製度,是蘇共1920年代戰時經濟時期“餘糧征集製”的一種翻版。在1918年的蘇聯內戰中,列寧曾宣布:凡有餘糧而不把它運到收糧站的農民,“一律宣布為人民的敵人,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沒收全部財產,永遠驅逐出村社”。[6] 中共統購統銷的產生,也和朝鮮戰爭有很大關係。不過,不少研究者因為這一政策出台已在朝鮮戰爭頻臨結束之際,就強調其起因是土地改革後農民為了自己生活的改善而不肯賣出餘糧,或是重工業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長急需額外的商品糧。[7]

其實,追根溯源,所謂“抗美援朝戰爭”的爆發正是這一政策的最主要起因之一。首先,戰爭直接導致征收公糧的增加。1951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指出:“為了彌補赤字,為了國家能確實掌握一定的糧食和經濟作物(這是根據今年買不到棉花所得出的一條經驗),今年公糧仍以增加一成為有利”。[8] 1951年7月8日,政務院發出《關於追加農業稅征收概算的指示》,決定農業稅照原概算增收1/10。與1949年國家實征稅額(以細糧計)248.8億斤相比,戰爭爆發後的1951年和1952年,征稅額高達361.5億斤和357.8億斤,實際增幅高達44%之多。[9] 由此可見,戰爭所造成的額外經濟負擔首先是轉嫁到了農民頭上。對此,陳雲有過無恥卻坦率的表白。1950年10月,因介入朝鮮戰爭,國家財政吃緊。在11月15日的中央財委會議上,陳雲曾說∶“請農民幫忙。現在還不能向工人求援,亦不能向資產階級找出路,公務人員亦沒有什麽油水……還是多剝削農民”。[10]

其次,戰爭造成軍費暴增、支出浩大。據中國政府自己的估計,中國在這場戰爭中僅軍費一項就達26億美元,全部費用多達100億美元(約達每年30億美元)。[11] 中國還要承擔每年向朝鮮提供無償援助6億人民幣。僅這些款項,就足夠中國在國際國內的糧食市場上每年購買近150億斤左右的糧食。[12] 1951-1954年間,蘇聯向中國的參戰提供了60個步兵師的武器裝備,為此,中國又必須每年向蘇聯出口32億斤的細糧和其他農產品還債。兩者加在一起,每年達200億斤之巨。如果這筆商品糧能每年計入國民糧食消費,“統購統銷”型戰時經濟就完全沒有必要了。在1953年10月10日陳雲所作的那個著名的實行統購統銷的講話裏,他隻是分析到每年的糧食可能會有87-117億斤的供求差額──這遠低於如果不打這場戰爭可以省下來的采購糧。[13] 當然,由於中國支持金日成發動的戰爭,聯合國在1951年5月18日通過了對中國禁運的決議,這意味著中國無法在世界糧食市場上買到糧食,政府隻能轉向唯一的路徑──進一步剝奪農民餘糧來解決糧食問題。

最後,朝鮮戰爭在中國造就了一個以戰爭為基礎的畸形工業體係。按常理和曆史經驗,一個剛剛結束內戰、千瘡百孔的國家,應當一邊輕徭薄賦、於民生息,一邊大力發展輕工業,以輕工業產品公平地換取農民手裏的餘糧。當時黨內的不少有識之士,如時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副社長孟用潛、時任河北省委副書記薛迅甚至時任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都如此主張。[14] 但是戰爭打破了平衡。國家的工業體係明顯地向國防工業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重工業傾斜。重工業和基本建設的迅猛發展,必然帶來城市人口和工資總額的突飛猛進。“1953年城市人口為7826萬人,比1949年增加2061萬人。比1952年增加了663萬。新增的城市人口,主要是由農村進入城市的人口,他們則由過去的生產糧食的生產自給者轉化為由國家供應糧食的消費者。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要求經濟作物區不斷擴大,種植經濟作物的農民和其他缺糧農民有近1億人口,也需要由國家供應。糧食商品率的下降和需要國家供應量的迅猛增加,這就是糧食供求緊張的主要原因”。[15]

因此,毋庸回避的是,糧食統購統銷實際上是在朝鮮戰爭的陰影和慣性下產生的一種非常態的戰時經濟。此外,這一政策的產生還和毛澤東出於共產主義和冷戰的意識形態密切相關,當時毛堅信“美國發動第三次世界大戰的企圖”。[16] 這樣,中國的經濟體係就從一個戰爭的陰影走入了一個更大的戰爭陰影。

但是,到了1953年,朝鮮戰爭已經進入了收尾階段。如果他們願意,中共領袖們完全可以重新審視已經失衡的工業體係,以市場經濟的辦法來開源節流、解決國內糧食市場的供求矛盾。但然而,他們采取的卻是竭澤而漁、橫征暴斂的“階級戰爭”之法,把千百萬剛剛在土地改革中得到了土地的農民當成了他們的革命對象。

在中共黨內最早提出“統購統銷”方法的陳雲,其實在參與決策的過程中也一直是非常猶豫不決的。他在1953年10月10日全國糧食緊急會議的報告中還自問道:“這個辦法是不是太激烈了一些?是不是可以采取自由購買的辦法把糧食買齊呢?……如果大家都同意這樣做的話,就要認真考慮一下會有什麽毛病,會出什麽亂子。全國有26萬個鄉,100萬個自然村。如果10個自然村中有一個出毛病,那就是10萬個自然村。逼死人或者打扁擔以致暴動的事,都可能發生。農民的糧食不能自由支配了,雖然我們出錢,但他們不能待價而沽,很可能會影響生產情緒”。[17] 然而,毛澤東卻比陳雲堅決得多。早在這一年的10月2日,毛就以戰爭指揮員的姿態決定“這也是要打一仗,一麵是對付出糧的,一麵是對付吃糧的,不能打無準備之仗,要充分準備,緊急動員”。他還為自己的決定找到了理論依據:“馬克思、恩格斯從來沒有說過農民一切都是好的,農民有自發性和盲目性的一麵”。他還宣稱,“糧食征購”其實是“對農民的改造”。[18] 對此,鄧小平說得更為明確,統購統銷是對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一次很大的階級鬥爭。[19] 說白了,就是黨和政府與農民爭奪糧食的戰爭。

本來,統購統銷要征集的是農民的“餘糧”,而“餘糧”應當是交了公糧 (農業稅)並扣除了種籽、飼料、口糧等“留糧”之後剩餘下來的糧食。但事實上,農民能有多少“留糧”完全是由政府說了算。因為種籽、飼料等作為再生產之必需屬於硬指標,政府難以隨意裁減,因此“統購”的活指標實際上就變成了農民的口糧。換句話說,征購越多,農民的口糧就越少。但又因為征購越多,政府幹部的功勞越大,各級黨政府部門就必然用各種手段來壓榨農民的口糧,以“超額完成”征購任務。

1954年,就在統購統銷政策開始實施的第二年,當時的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承認:“(1954年) 糧食生產計劃沒有完成,而糧食收購卻比原計劃多購了一百億斤,以至有些地方硬挖了農民的口糧”。[20] 在這樣的情況下,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人為製造了饑荒和死亡:不少農民或因為口糧全部被征購而餓死,或在被逼交餘糧的殘酷鬥爭中被迫害致死或自殺身亡。或者,如果他們當中有人公開反抗,則立即被作為“破壞統購統銷”的“地主富農反動勢力”,被公安機關逮捕槍決。在1953-1954年,第一輪的統購統銷就充滿了血腥味。雖然在公開報章如《人民日報》上從沒有關於餓死人或“非正常死亡”的任何報道,但在新華社的《內部參考》中,這一年就有數十篇的相關報導。據海外學者丁抒初步統計,1953-1954年間就有數萬農民在以“統購統銷”為標誌的“糧食戰爭”中“非正常死亡”。[21]

眾所周知,四川、山東、甘肅、安徽、貴州等省在1959-1962年的大饑荒中都是重災區,餓死或“非正常死亡”的農民數以百萬計。但認真閱讀1950年代統購統銷史料的讀者還會驚訝地發現:這些地區同樣是為黨國發動的第一場“糧食戰爭”的重創之地,其區別不過是災難的規模大小,這恰恰體現了從小雛形到大浩劫的惡性發展過程。例如,四川溫江地區是富饒的產量區,但在大饑荒中餓死達百萬人。自統購統銷政策出台,那裏便出現了中共建國以來的第一場饑荒。當老實的農民或被逼或自願地把幾乎全部餘糧交給了統購統銷工作組後,就突然被告知政府不會提供“返銷糧”了。於是,浮病流行,餓殍遍地。農民因缺糧求救的所謂“鬧糧事件”卻被四川主要負責人李井泉等定性為“地主、富農、反革命的破壞活動”,116名“破壞國家糧食統購統銷的階級敵人和破壞分子”被中共直接動用國家機器關、捕、殺。溫江地委宣傳部長景廷瑞下去調查吃驚地發現:“統購過頭,農民缺糧已是不爭的事實。所謂地富反革命煽動鬧糧難以自圓其說。崇慶縣羊馬鄉白廟村患腫病七十一人,6月15日至7月31日一個半月中死亡十八人,均為十五歲以下的小孩和五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全村七十八戶貧農,死亡五人;五十五戶中農,死亡八人;十四戶地主,死亡五人。從死亡比例看,地主最高,中農次之,貧農最低”。[22]

這樣的情形絕非孤例於溫江。從1953年冬到1954年春,四川全省至少處決了512名“破壞統購統銷”的“反革命分子”。膽小怕事者惟有自殺,例如在開始實施統購統銷的一個多月裏,涪陵地區有17人自殺身亡。[23] 山東省萊陽專區平度縣十六區,在1954年2月25日到28日,“四天中,因幹部強迫農民賣糧而被毆打、綁吊、挨凍的有九十九人,其中打死一人,有四人因被打而自殺(一人自殺未遂)”。[24] 山東濟寧、德州、昌濰、泰安、章邱、泗水、臨沂、廣饒、蒼山等地在夏糧徵購工作中,“因幹部強迫命令自殺已死的計二十八人,自殺未遂的二十人。如滕縣四區區委組織委員朱惇華在夏徵夏購中誣稱中農李仲凱(工屬)破壞統購統銷,把李仲凱綁到鄉政府押起來……李仲凱吊死於鄉政府內。”[25] 安徽在1953年年底就完成了徵購任務的八成,但卻“已發現十五人自殺。其中盧江縣三個、望江縣三個、六安縣兩個、湖東、潛山、當塗、績溪、阜南、阜陽、滁縣各一個”。[26] 從1954年12月開展糧食統購統銷工作到1955年1月28日止,又“發生死人事件三十起,死人二十九名……從死人的原因來看:因統購統銷宣傳的不深不透,政策交待不清,並向群眾胡說亂講,甚至說些帶威脅的話,而促使自殺的有十二人。因幹部強迫命令,硬性的派任務,定產量定高了不予核減,甚至挾嫌報複等而促成自殺的有十三人。有些是餘糧戶,懂政策,但抗拒不賣,並企圖破壞統購統銷工作,經揭發、檢舉畏罪而自殺的有四人。”[27]

又如,1954年6月30日,甘肅省民政廳長李培福和中共臨夏回族自治州委書記馬青年向省委報告臨夏專區發生的餓死人現象如下:

臨夏農村缺糧、斷炊、逃荒、餓倒、疾病現象很嚴重,癿藏橋頭鄉三百八十八戶中,餓倒在炕的有三十八戶,一百四十多人,有二十戶人餓得走路東搖西擺;石頭灣村十五戶中有十三戶已將牲畜賣光,賣地、典地的有九戶。……吹麻灘區吹麻濰鄉第一行政村一百五十二戶,逃荒的有三十八戶八十九人,出賣和死亡的大牲畜共五十多頭,病死七人;癿藏回族自治區吳家堡鄉今年死亡四十二人。東鄉、臨夏、永靖三地逃荒的有一千二百多戶,五千一百多人,從臨夏到和政的路上,有一天即有逃荒男女約四千人。

東鄉、永靖、臨夏縣不完全統計:今年一月份至五月份非正常死人共六十四個,其中有二十六個係因缺糧吃而餓死。臨夏縣多木寺鄉馬刀刀,五十七歲,因供應的糧食不夠吃,上山打柴餓死山上。癿藏馬土力賣家中無糧吃,去奔娘家,走到途中,因餓不能行動,懷抱嬰兒死在路旁。

發生以上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當地幹部對去年歉收情況估計不足,在統購統銷工作中又發生嚴重偏差。統購時幹部為了超額完成任務,非餘糧戶也出賣了糧食。據中央民委馬傑同誌反映,臨夏馬蓮灘關家村二十七戶,隻有兩戶有餘糧,有些還是缺糧戶和應該救濟的戶,但在統購時除三戶外,都賣了糧。其次是在統銷中,有些地方嚴重地違犯了供應政策……特別是違背了以吃飽為原則的政策,層層控製,扣得太緊,臨夏縣五月份突然停止和推遲了二萬餘人的供應;供應者每天每人隻有十兩至十二兩原糧,後來又壓縮為半斤至五、六兩。居家集、癿藏、吹麻灘三個區有十天無故停止供應,北塬區規定每鄉每天隻供應二百五十斤原糧,馬集區規定每鄉每天隻供應十八戶。有些地方並規定有牲畜、有勞力、統購時賣過糧的人等都一律不供給。[28]

由此可見,1953-1954年的統購統銷運動是中共及其政府對農民發動的第一輪奪糧戰爭。在朝鮮戰爭的慣性和冷戰的陰影下著力於建立以重工業和國防工業為主的工業體係的中共,憑藉強大的國家機器打贏了這場戰爭。在1953年7月到1954年6月的“糧食年度”內,全國超額完成了原定統購計劃的114.6%,相當於上個糧食年度的1.7倍。更令人吃驚的是:國家的糧食庫存比上一年增加了511.3%。[29] 但我們從上述的事實分析中可以得知:這些“驚人的成就”來自中國農民在人為的饑荒中所經曆的驚人苦難:賣兒鬻女、逃荒他鄉、餓死街頭……1955年趙健民由鐵道部副部長上調任山東省長,上任不久就“從案卷和材料中發現,不少地方徵糧過頭。由強行徵購而激化了幹群矛盾的案件時有發生。”“調查統計表明,全省每月非正常死亡約八、九百人,多數是自殺。”“幹部強迫命令致死人命者……一年二百多人。”[30]

但這還僅僅是這場災難性的糧食戰爭的開端而已。

二、冷戰陰影:合作化運動對農民更直接的剝奪

德國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曾做出過”戰爭無非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的經典表述。他認為:政治是整體,戰爭是部分,政治產生並操縱戰爭。[31] 由此我們不難理解:黨國對農民的糧食戰爭一定會在統購統銷後繼續惡性發展。因為隨著朝鮮戰爭幾乎打成了平手,毛澤東以及其他中共領袖們覺得他們有了和世界第一強國叫板的本錢。下一步,自然是要更為積極地加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參與“冷戰”,並積極準備在即將到來的“世界大戰”中實現世界革命的宏圖大略。這一想法,在1953年9月毛和梁漱溟在中央人民政府會議上的爭論中表露無遺。當時梁提出工農之間待遇的差距太大,建議縮小。毛批評說:“照顧農民是小仁政,發展重工業,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幫助了美國人”。[32] 由此可見,毛和中共領袖們心裏都明白,他們對農民的口糧剝奪其實並非“仁政”;但在他們看來,這服從於他們堅信的打贏“世界大戰”的革命需要,即“大仁政”。

從這一視角來審視毛澤東及中共在1953-1955年間大力掀起的農村合作化運動“熱潮”,撥開“社會主義道路”等官方宣傳的美好詞藻,其本質不過是更有利於黨國直接剝奪農民糧食的一種戰略戰術而已。因為合作化了,農民便失去了他們剛剛在土地改革中得到的土地和生產工具,其人身也不得不依附於黨國的基層細胞──合作社及其幹部。這樣,整個中國便完成了一種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到“普天之下皆為黨產”的轉變,糧食的統購統銷自然就容易得多了。這一點,連中共的黨史學家都看出來了:“實現農業合作化後,全國1.1億戶個體農民,被組織到了約100萬個農業合作社。農村的糧食統購統銷就不需要再直接與農民發生聯係了,統購與統銷都可以通過農業生產合作社來進行。”[33] 就這樣,農民作為生產者,和他們生產的糧食完成了徹底的剝離,徹底地失去了對糧食的支配權。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從全國農村完成了合作化的1956年開始到1958年更為狂熱的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之前,餓死人和非正常死亡的惡性事件就以相當規模地在全國各地發生,並有愈演愈烈之勢。據新華社《內部參考》和中央絕密文件的記載,便有幾十次之多。例如,廣西有過較大規模餓死人的“臨桂事件”和“平樂事件”。1955年7月,“廣西省桂林專區臨桂縣,由於糧食統銷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在七月二日前,已餓死五百三十一人,身體浮腫的達六千人”。[34] 1955年,在平樂縣,政府“普遍購了農民的口糧”,“平樂縣二塘區除交公糧、賣餘糧外,平均每人全年隻有口糧253斤,個別鄉每人平均七、八十斤。”1956年春,沒飯吃的農民隻能大批外逃。據內參資料反映:

平樂全區因災死亡的共1,095人(餓死的323人,與缺糧有關而死的772人),因缺糧吃「代食品」致身體浮腫的5,885人,出賣妻子、改嫁的1,363人,逃荒的8,415人,賣家産渡荒的15,776戶。死人以平樂、荔浦、富鍾、賀縣最多。另,橫縣因缺糧致死的434人,自殺的38人,因吃「代食品」中毒和偷東西吃被打死的38人,賣妻子兒女的105人,逃荒的3,734人,患浮腫病的9,350人。

地委書記楊林對嚴重餓死人的問題不但不正視,反説:我區災情不大,死人不要背包袱。平樂縣民政科寫了一個災情報告,被縣委副書記批評為:上報災情,是想得獎賞麽?在一次會議上,曾有人反映下麵有餓死人的現象,該縣縣委書記喬子久當著大家的麵説:你們説餓死人,我問你破開肚子看了沒有?裏麵有沒有大米?因此,災情越發展越嚴重,直到去年7月省委救災工作組下去後才得到製止。[35]

甘肅的情況更為糟糕。據該省財貿部的一個絕密統計資料《甘肅十六個縣人口死亡、疾病、外流情況表》(1957年12月至1958年5月),[36] 通渭、武威、張掖、平涼等十六個縣在5個月內共有44,454人因餓而患腫病,3,194死亡;加上其他非正常死亡6,439人,死亡人數已接近萬人;此外,還有17,475人外出逃荒。另一份資料顯示,從1957年冬到1958年春,天水地區徽縣全縣外流人口達1185人,在少數缺糧和疾病嚴重的農業合作社,生產幾乎陷入停滯。“據統計,從1958年1月至4月26日止,全縣共死亡3139人,其中死於腫病1113人,黃瘦病327人,流行性感冒565人,其他疾病1134人。由於糧食問題沒有及時解決,有的農民不滿地說:‘共產黨一切好,就是這回不給糧吃。使人信不過,想不通’。”[37]

又如,雲南曲靖專區也有過一個“陸良事件”,餓死和非正常死亡者的規模已近兩萬人。起因是1957年公糧征購過頭,縣委被迫給鬧糧的農民放了一部分糧,結果被雲南省委定為對“地主、富農和右派分子反撲”的“嚴重右傾”,縣委第一書記遭到撤換。1958年初,同樣的事情發生,新上任的縣委書記便死也不肯再放糧。結果造成腫病流行,餓孚遍地。據官方的不完全統計,僅陸良縣就死了12,912人,占整個曲靖地區死亡人數19,072人的67%,全縣人口的5.6%。[38]

值得一提的是,在“陸良事件”之前,雲南臨滄縣在1956年3-9月期間,也發生過因合作化後糧食高征購而餓死人的嚴重事件。根據雲南臨滄地委的機密報告所述:“事件發生於三個區二十六個鄉的範圍內,共因餓致死的有110人(其中以四、五兩區為嚴重,在兩個區二十五個鄉中共餓死108人)”。造成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

“三定”時執行政策有偏差,多購了農民糧食而供應又未及時跟上去……五區區長馬文慶同誌在工作中碰到困難(因縣委原分配給四區的任務,四區完不成,縣委即兩次口頭上加給五區781,570斤),曾向縣委提出“五區任務原已較重,這樣要完 成任務就不能執行口糧標準,要執行政策就不能完成任務”,縣委書記董存忠同誌對此意見並未加以認真考慮,而表示:“口糧標準不能壓低,任務也要完成,如不執行口糧政策叫你負責。”由於縣委對來自下麵的意見不加以認真的分析,幫助下麵解決困難,而是對下采取強製手段,形成了層層施展壓力,致使農村中強迫命令現象嚴重,“逼”、“擠”“搜”、“鬥”、“打”等違法亂紀的做法在在皆是,不僅對地富如此,對農民也如此。[39]

到1958年10月,餓死人的惡性事件已經成為整個雲南省的問題。中共雲南省委的報告透露,“據最近核對的數字,至十月十日止,全省累計發病三十八萬八千多人,死亡三萬九千七百一十二人,其中因腫病而死者的占半數。”[40]

由此,我們不難得出下列有意義的結論: 1)雖然諸多事件發生時間不一,但起因是一個,即國家對農民糧食的高征購; 2)人造饑荒波及的地域,在短短兩年內,從臨滄一個縣的某幾個區迅速擴展至陸良全縣,乃至曲靖整個專區和整個雲南省,這也從另一個側麵說明中共對農民口糧剝奪的普遍性;3)餓死人數目急劇上升:1956年還隻有108人,兩年後至少達到了19,072人,劇增了近20倍之多!這又從另一個側麵說明了從合作化到大躍進運動,中國農村正從一個深淵走向另一個更大的深淵。

三、全麵“內戰”之勢?鬧糧、鬧事、退社、武裝暴動……

長期以來,中國民間乃至學界流傳著一種說法,認為中國農民太好了,對中共的錯誤政策長期以來沒有反抗。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甚至以“缺乏反抗”為理由來反證大饑荒的不存在。其實,這些都是因中共長期以來的信息封鎖而對史實的誤解甚至曲解。曆史的真相是:中國農民對黨國發動的一場場糧食戰爭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反抗。自1953年“統購統銷”政策出台始至人民公社運動之前,至少有過“鬧糧”、“退社”和公開的“暴亂”三種全國性的抗爭。

中國農民大規模的“鬧糧”或“鬧事”,是伴隨著統購統銷出現的。原因很簡單:這是一種為直接生存而進行的抗爭。一方麵,他們賴以糊口的口糧被政府過頭地征購了;另一方麵,國家又常常食言而肥,不提供“返銷糧”。在1953年至1957年的新華社《內部參考》和中共的絕密文件裏,至少有上百次的報道。這裏僅舉幾例以窺全豹。

1954年1月,廣西 “統購統銷”一開始,“許多地區的幹部為了急於完成任務,產生急躁情緒,對團結中農注意不夠。到本月十日為止,自殺已死和未死的二十二人中,大部分是鄉村幹部、農民積極分子和中農。”為此,農民奮起反抗,“積極進行破壞活動,最近百色專區發現壞分子煽動落後農民打鄉幹部、破壞電線、燒糧倉等事件十餘起。會浦縣南康鎮、浦北縣和百色專區都發生反動傳單和標語”。[41]

1955年,浙江省部分地區遭水災減産,但徵購任務反而增加到38%,由此引發的農民的種種反抗。據浙江省糧食廳長曾紹文後來在浙江省全省糧食局長會上關於糧食工作問題的報告中回憶:“1955年春出現了‘人人談糧食,戶戶談統銷’,人叫、豬叫、牛叫的緊張局麵。……1957年春天,餘姚、上虞、慈溪、桐鄉、金華、仙居等縣都發生了鬧糧事件,搞垮了一部分合作社”[42] 更有甚者,青田縣農民群起鬧退社,毆打鄉、社幹部,甚至打死了一個鄉黨支部書記。[43]

1955年5月17日,江西省修水縣官段鄉400多農民聚眾阻止在他們鄉裏所征的“過頭糧”共“二十一萬多斤”運往縣城。“星子縣有一區委書記到該縣吳障鄉進行整頓糧食統銷工作,當晚就被一群婦女捆起來;並要求分掉倉庫中的糧食,要不然就打死區委書記、區長。”[44]

1957年1月,“安徽省各地普遍發生群眾毆打幹部、扒糧等事件。據宣城、無為、宿縣、懷遠等七個縣統計,從去年10月份以來,先後發生群眾毆打幹部事件八十八起,有一百二十九個幹部被打,其中有三十四人被打傷,十人受重傷。扒糧事件有十九起,共扒去糧食十一萬多斤,其中有五萬多斤經過說服教育後,由群眾交回。參加這些事件的人數,據宿縣、懷遠等五個縣統計,有五千多人。”[45]

1957年5月12日至18日,因征購過頭糧,山東省惠民地區的利津、廣饒兩縣連續發生搶糧事件13起,涉及兩個縣的3個區、8個鄉和37個村。參加搶糧的群眾約有4800餘人,共搶去糧食9.2萬多斤。[46] 同時,山東省鳧山等縣也發生數百人搶糧事件,“六百多買糧的群眾搶去糧食三千餘斤。”[47]

和統購統銷引起的此起彼伏的“鬧糧”事件相比,濫觴於1955年,全麵爆發於1956和1957年的農民要求“退社”(退出農業合作社)運動,更是一次波瀾壯闊的全國性抗爭風潮。首先,這次抗爭的規模極大。1955年合作化開始不久,僅廣東省“退社農戶已達70,000餘戶”。到1956年,“正在鬧退社而尚未退出的共127,000餘戶”。[48] 1956年中共宣布全國實現了合作化,但是全國各地仍有大批農民抗爭,要求退社。

以下是出現在新華社《內部參考》中對部分省市的一些報道。

江蘇:啟東縣有3,130戶社員要求退社;南匯縣2,648戶要求退社。東台縣有1,810戶要求退社,還有3,113戶想退社。大豐縣的友朋農業社有192戶,其中150戶要退社,這個社的24名中共黨員中有17名向黨支部打了報告,要求單幹。邗江縣的施橋區新橋、瓜東兩個鄉,要求退社戶占入社總農戶的19%。[49]
山西:從1956年秋到1957年4月,近半年中就發生社員“鬧社”144起,參加人數為7289人。[50]
山東:臨沂專區據八個縣的不完整統計,“秋季已有1,126戶社員退社,要求退社的還有3,662戶。”
陝西: “各地幾乎都有一些農業社社員要求退社。”遼寧:“遼陽、錦州、鐵領等專區各縣農業社社員普遍要求退社”。
貴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有三萬多戶各族社員要求退出合作社”。廣西:“桂西僮族自治州大批苗、瑤族鬧退社”。廣東: 湛江地區 “已有一萬六千戶退社,還有幾萬戶要求退社。”
浙江:“寧波專區農業社有一萬七千多戶要求退社和已經退社。”[51]

其次,這次抗爭持續的時間很長。在進入1957年以後,這一全國性的風潮又有一些質的變化,即由較為平和的請願發展到對前來鎮壓的政府幹部公開反抗的程度。以下幾例是比較典型的抗爭新進展。

1957年4月中旬開始,江蘇省江都縣和泰縣地區發生範圍遍及四十七個鄉有四、五萬農民參加的毆打社幹部、要求退社的事件。事件從泰縣陳蔣鄉沐莊農業社開始,因管理不善、分配不公、賬目不清,再加上糧食不夠吃,口糧標準低,部分社員要求退社。他們先後十多次到社長家裏要求分種退社,並打了在社裏工作的鄉黨支部書記。事後泰縣縣委決定逮捕帶頭的人,但被一百多群眾阻攔,沒有捉到人。這個社周圍的農業社的社員看到,也就跟著鬧起來要分種、要散社。據新華社記者報導:“被社員打的,一般都是思想作風不好、貪汙挪用、有嚴重強迫命令的幹部。” [52]

1957年1至4月間,浙江溫州專區平陽、瑞安、永嘉、溫嶺等六個縣發生打幹部、鬧糧食、鬧退社等事件一百多起,參加的農民有五萬人左右。 4月10日,浙江永嘉縣裏溪鄉黨支部書記鄭炳權把要求退社的農民周德榮叫到社辦公室,沒談上幾句話就把周德榮綁起來吊打。十多個農民聞說後趕去,拿鋤頭、棒等圍起鄭炳權,當場打死了他。至5月中旬,永嘉、黃岩兩縣有五個鄉、社幹部和民兵被農民打死。5月,浙江臨海縣十三個鄉發生農民哄鬧事件, 事件迅速蔓延到附近的十三個鄉並波及到仙居縣。“鬧事的群眾帶有棍、棒、鐮刀和土炮等,還有兩支步槍,據說有一支步槍是鄉幹部那裏奪去的。他們的口號是:一,堅決退社;二,土地還家;三,取消‘三定’政策。”[53]

新疆“喀什區春耕前後,相繼在伽師、莎車、英吉沙、疏勒、嶽普湖等縣的個別區、鄉發生了群眾性的鬧社和搶糧事件,共5起(伽師1起、莎車1起、英吉沙1起、疏勒1起、嶽普湖1起),參加的人數少者近百人,多者四、五百人,甚至3千人以上。嚴重者如莎車十二區的搶糧和英吉沙五區六鄉的鬧社事件,搶去了倉庫糧食25,000多斤,拉去社的耕畜,搶分了社的糧食,毆打了幹部(莎車鬧糧中被推、打的幹部即有30多人)”。[54]

中共中央在一個關於處理農民退社鬧事內部指示中承認,農民反抗的趨勢不僅“由‘文’鬧發展到‘武’ 鬧,由小鬧發展到大鬧,社裏不解決問題就鬧到鄉,鄉裏不解決問題就鬧到區和縣”,而且“參加鬧事群眾的成分,一般都是中農、貧農……主持鬧事的往往是一些複員軍人、撤職幹部和其他敢作敢為的人,許多鬧事有黨員和幹部參與領導。”[55]

在中共領導人中,劉少奇可能是少數對於農民抗爭的危險性有比較清醒認識的人之一。早在1955年4月17日,劉把鄧子恢請到家中來商談農業合作社的消減問題時,就指出過:“不要以為農民一定跟共產黨走”,“中國曆朝統治都是農民推翻的”。[56] 自合作化運動到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前,在黨國對農民的糧食戰爭中,各地農民公開推翻黨國的武裝暴動其實已經有星星之火之勢。盡管中共為了防止這些武裝暴動的燎原,在信息傳播上曆來極為嚴格地加以封鎖。然而,我們還是可以在黨內的絕密文件、檔案和新華社《內部參考》一類的內部刊物上發掘出一些被掩蓋的史實。在表1中,我們根據目前可以看到的檔案文件,編撰了1957年中10次被中共定性為“反革命暴亂”或大規模的“暴亂事件”的概述:

表1: 1957年中共各地發生的大規模“暴亂事件”

時間/名稱和地點/口號和成因/參加人數/
————————————
1957年2月/反革命糾合暴亂案(番號有“國軍”“新人民解放軍”等):廣西省睦邊縣平孟區,波及到睦邊縣的3個區,靖西縣的3個區,共25個鄉/口號是:“各種各的田地,解散合作社,吃的糧食不過秤,以後買賣有自由。”/851人。有農村黨員10名,團員8名,鄉、社幹部24名,轉業軍人12名。

1957年3月/“皇帝”陰謀暴動案:四川梓潼、江油、彰明三縣結合部的向陽、金龍、黎雅、臥龍、仙鵝、中和、三河等七個鄉的22個村內/“1.共產黨的土改是對的,但是土改以後的政策都不對。殺到北京後,即實行自耕自食,不許地主,富農反對;2.實行買賣自由,取消統購統銷,不完糧,不交稅款,不征兵”。/411人。其中主犯(即“皇帝”)塗南延為轉業軍人,參加者有有共產黨員7人,青年團員25人社幹46人,民兵38人。

1957年3月31日/反革命暴亂事件:安徽省肥西、舒城結合部的三個鄉的六個村。共“打死我幹部、民警4人,打傷幹部、戰士、民警7人,損失卡賓槍、湯姆槍、步槍共6支,子彈120餘發。”/“‘現在種田,是給毛大斧(指毛主席)種的,一年累到頭,還要受罪’,‘幹不幹,五百三(指大人口糧供應標準為530斤)’”。/31人

1957年4月/土匪、會門糾合武裝暴亂:河南洛寧、陝縣結合部。手執刀、斧、神仙刷、寶劍、手榴彈等; 搶走馬拐步槍一支/提出:“今年光景不好,起來幹吧”、“我們不擾亂群眾,為了吃糧”的口號。/23人

1957年5月11日/“反軍”槍殺工作組事件:福建浦城濠村鄉和毛墘鄉。搶奪民兵槍支和槍殺工作組成員。/“米不夠吃就要組織起來才能活下去”;“勞動真難做一天搞到晚、一個錢也拿不到,幹部還是那麽凶,沒路可走,隻有上山”。/8-10人

1957年5月17日/“中國人義救命軍”反革命武裝暴亂:陝西省鄠縣澇峪口鄉;暴動中搶了與鄠縣交界的盩厔縣永安鄉鄉人民委員會,劫去步槍四支,打傷付鄉長,綁走鄉支書。還搶劫了鄠縣澇峪口樓樓村供銷分店/“沒糧吃,要生活,單種單幹,光打公家,不打老百姓”;“給農民分糧食”。/200餘人

1957年6月/“中央華中將軍府”的陰謀暴亂案:湘鄂兩省八縣、一市(即湖南的安鄉、澧縣、華容和南縣,湖北的公安、石首、潛江、監利等縣和沙市市)的15個鄉、2個鎮、一個國營農場和四湖排水工地。建立了軍事組織,有行動計劃,預謀於6月24日舉行武裝暴亂。/“打倒共產黨,建立民主黨”,“推翻合作化,保護私有經濟” 。“合作社不好,想用錢不方便”;“現在窮人雖然翻了身,就是生活上困難,就是肚子吃不飽……”/參加者共有千餘人。

1957年8月/廣西省西南反共團:廣西省玉林、北流和陸川縣三縣交界地區/“多次召開反動會議,散布謠言,唆使落後分子搶割搶分農業社的稻穀,鼓動農民退社,破壞市場管理,煽動不滿分子毆打幹部。”/80-90人。

1957年9月/“黑軍和平黨”反革命暴亂案:湖北鄖縣。繳獲暴動武器:步槍四支、子彈四百二十二發、刺刀一把、將軍炮二門、火藥子彈五斤多、大刀四把、手榴彈二枚。/提出“打開倉庫分糧食”“打開合作社分布穿”“打開銀行分票子”等煽惑群眾的反動口號。/約54人。

1957年5-8月/散退社的暴亂事件:廣東陸豐縣農村。持續時間約有三個月之久,共有四百五十八個社散了夥,加上退社戶,共有四萬多戶離開了農業社。全縣有六個鄉、三百六十六個村的社全部散夥,全縣隻剩下二十六個社基本保持完整。包圍和毆打公安幹警和幹部/反對合作化,“抗繳公糧”。還普遍要求對幹部“算賬清賬”。/8-10萬人。

[資料來源:“四川省委批轉綿陽地委關於梓潼出‘皇帝’事件向省委的報告 ”(1957年4月); “公安部關於安徽省肥西、舒城兩縣結合部發生的反革命暴亂事件的通報”(1957年4月28日);“河南省委批轉中共洛陽地委關於洛寧、陝縣結合部發生土匪、會門糾合暴亂情況的報告”(1957年5月);“陝西省公安廳關於鄠縣澇峪口鄉發生反革命暴動事件的報告”(1957年5月);“公安部批示廣西省公安廳關於睦邊縣平孟區反革命糾合暴亂案件情況的報告”(1957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轉發南平地委關於浦城濠村鄉發生搶奪民兵槍支和毛墘鄉槍殺工作組事件的情況報告” (1957年6月);“湖北省公安廳關於‘中央華中將軍府’反革命陰謀暴亂案情況的報告”(1957年8月5日);1957年8月28日、9月18日和10月9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當然,發生在這一時期的農民暴亂絕不隻是這10次。1957年8月,專門研究民眾暴亂的中共公安部一局辦公室便在一篇絕密的分析報告中承認:“在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向黨猖狂進攻的同時,反革命分子的騷亂暴動案件,在不少地區都有發生,據14個省市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就發現與破獲這類案件幾百起。這些反革命案件,不少還製定鮮明的反革命“政治綱領”和“國號”。”該文還進一步分析了這些騷亂暴動案件的三個特點:

第一,這類反革命案件一般都有比較長時期的醞釀組織過程,先多是造謠惑眾,為其發展組織打下基礎。造的謠言多半是抓住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我們工作中的缺點,乘機煽動、擾亂人心。如……針對部分農民對統購統銷和農業合作化的某些不滿情緒,以及我們工作中的缺點,大肆歪曲黨的政策,並提出“反對辦合作社”,“反對統購統銷”,“實行自由買賣,自種自收自食”,“不繳公糧,不納稅”等反動口號,煽動農民反對政府。在發展組織方麵,一般是由個別串連到大批發展,有的甚至由秘密發展到公開登記。

第二個特點,參加這些反革命活動的成員中,新滋生的反革命分子占相當大的比重。據38個案件中60名主要分子分析……他們有的因受到紀律處分不滿,有的是因失業失學或被清洗不滿;有的是對農業社分配、統購統銷、農業合作化或工資待遇不滿等等,而逐步發展到仇視社會主義走上反革命的道路的。

第三個特點,是這類案件絕大多數發生在偏僻山區、結合部以及沿邊、沿海地區。據27起案件的分析,發生在上述地區的22起,內地和城市發生5起……[57]

撇開這一報告的立場和語言不論,它的分析至少告訴了我們如下的曆史真相:1)騷亂暴動的起因都與“糧食”有密切的關係,“統購統銷”和“合作化”等政策是農民揭竿而起的直接原因;2)騷亂暴動絕大多數已經有綱領、有組織、有武裝,以反抗中共基層幹部的殘酷吏治為直接動因,進而以推翻中共的統治為長遠訴求;3)騷亂暴動的領導人絕不是什麽“地主富農”,而是“新滋生的反革命分子”,即普通農民;4)騷亂暴動的次數不少,這一報告透露僅1957年半年內就有數百起,而且參與人數最多者達數千到10萬人不等。

由此,從規模上來講,騷亂暴動已有走向農民和國家之間發生全麵“內戰”的趨勢了。當然,這還隻是一種趨勢,並非真正的“內戰”。在正規的戰爭理論中,“內戰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在同一個國家內,不同的組織化團體(尤其指對立的雙方,數目較多時常稱為割據、鼎立、戰國),為控製或者推翻政權,建立新國家 政權而引發的暴力衝突事件,通常對立的雙方皆需要有一定實力,並持續戰鬥一定時間(時間太短或一方實力遠遜往往不會被看做內戰,而往往被看做革命或平叛、戡亂)。”[58] 從這些農民暴亂的“實力”和“持續時間”來看,距離為糧食和黨國形成全麵“內戰”,還需要有一段時間的發展才能成立。

毫無疑問,中共是一定會通過血腥殘酷的鎮壓來扼殺中國農民通過武裝暴亂發展到全麵內戰的任何機會。如同我們在上述表格所看到的,在那10個暴亂案中,有兩個,即四川梓潼的“皇帝”陰謀暴亂案和湖南湖北的“中央華中將軍府”的陰謀暴亂案,在策動的過程中就被軍隊警察鎮壓了,其領導人都被公審槍決。據一位當年在安徽省擔任過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的離休老幹部回憶:

公安部於8月底9月初 [1957年—引者注] 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認為在“整風”運動中“客觀上形成了右派分子與反革命相呼應、海外敵人與國內敵人相呼應的局麵”。其特點是:“反革命(右派)分子搞宣傳、搞組織、搞武裝活動,地主富農分子煽動農民鬧事、退社,搞反攻倒算。”會議要求“進一步再給殘餘反革命勢力一次有力打擊”,堅決地“逮捕一批,管製一批,勞教一批,批鬥戴帽子一批”等14項措施。毛澤東批準公安部計劃,於是在會後不到三個月時間,又一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了,全國逮捕的人數大大超過1956年全年的總和,僅被判處管製的人數就有120萬人之多。[59]

除此以外,中共還通過政治運動來鎮壓異己。一方麵,它把整風運動中所有為農民說話,批評統購統銷和合作化運動的知識分子全部打成右派,扼殺了社會上為農民說話的聲音;另一方麵,它又在農村開展所謂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大辯論”。辯論的中心議題之一就是統購統銷。據上麵的那位老幹部回憶:

安徽省委在全省進行全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從1957年10月到12月,在827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展社會主義教育大辯論。省公安廳根據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精神,配合這次大辯論,挖“新、老反革命”,逮捕12274名“反革命”,管製1074名,勞教855名,戴“反壞分子”帽子1565名,鬥爭6518名,關押審查2338名。在大辯論中被迫自殺的845人。在這些被打擊的人中,絕大多數是農民。[60]

什麽是“社會主義教育大辯論”?1957年10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地區組整理9月湖南、四川、山東、河南等8個省農村大辯論中自殺身亡的農民的統計表,從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社會主義教育大辯論”的實質,不僅預示了後來文化大革命在的批鬥會模式,而且還直接導致血淋淋的殺戮:

表2:各地“社會主義教育大辯論”中自殺身亡的農民及其階級成分,1957年

省別/截止日期/自殺人數/已死人數/地主/富農/上中農/貧農下中農
———————————————————–
湖南/9月上旬/-/400多/-/-/-/-
四川/9月上旬/242/217/-/-/-/-
山東/9月上旬/115/93/-/-/-/-
河南/9月14日/91/77/19/12/15/24(7人不詳)
河北/9月12日/63/58/-/-/-/-
貴州/9月24日/-/181/-/-/-/-
廣西/9月25日/-/276(內有51人係打死的)/-/-/-/-
青海/9月23日/-/11/1/-/8/1

[資料來源:中共中央辦公廳《情況簡報(整風專輯)匯編(三十)》(1957年10月23日)。)

同年9月24日,新華社記者楊立本曾以“青海農業區在大辯論中十二天內有十一人自殺身死”為題報道過所謂“大辯論”的殘酷性。該報道說:“發生自殺事件後,各鄉幹部比較普遍認為,群眾充分發動起來後發生粗暴行為是不可避免的,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對群眾的這種行動又不好加以製止,怕弄不好又影響群眾鬥爭情緒,左右為難。”[61] 為什麽這些黨國幹部們會“左右為難”呢?講穿了是因為這種粗暴的群眾鬥群眾的“大辯論”,其實就是他們根據上級指示一手策劃和操縱的。隻有采用這種殘酷的批鬥會的形式,才能製造出足夠的恐怖來壓製住農民對國家糧食政策的不滿。

注釋:

1.例如,拉吉•帕特爾(Paj Patel) 的Stuffed and Starved: The Hidden Battle for the World Food System. (2nd revised and expanded edition, Brooklyn, NY.: Melville House Publishing, 2012)一書就是這一分析法的代表作。此書初版於2008年,出版後好評如潮,並當年就有中譯本問世,參見拉吉?帕特爾,《糧食戰爭∶市場、權力和世界食物體係的隱形戰爭》(上海:東方出版社,2008年)。
2.楊繼繩,《墓碑》,香港:天地圖書公司,2009年,第828頁。
3.甘肅省委辦公廳印“在青島會議中主席的講話和中央負責同誌的插話整理”[絕密文件,1957年7月27日]。毛講話的原文是:“糧食問題是一場戰爭,要搞851億斤,小麥160億斤,數目不定,但思想工作要早作,銷糧農村要壓縮。城市、農村要作銷糧計劃,按口計糧。‘三定’三年不變。河南了解,自留地若不進行統購糧食,就少統購15億斤。”
4.東夫,《麥苗青菜花黃——大饑荒川西紀事》,香港:田園書屋,2008年,第26-28頁。
5.參見中共華北局的“正定搶飯經過及處理情形”和“華北局關於定縣發生搶糧騷動問題給冀中區黨委的指示”(1949年6月),“華北局關於浚縣冠縣秋征中發生請願事件的通報”(1949年12月)等,載內部刊物《建設》1949年第82-86期。
6.《列寧全集》,第三十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95頁。
7.林蘊暉,《向社會主義過渡:中國經濟與社會的轉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91-93頁。
8.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1949-1952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 財政卷》,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5年,第1025頁。
9.中國的農民負擔史編輯委員會編輯,《中國農民負擔史》第四卷,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4年,第119頁。
10.《批判陳雲專刊》(首都大專院校紅代會“徹底批判陳雲聯絡站”,1967年5月第二期第23頁。
11.董誌凱,“抗美援朝與新中國經濟”,北京:《當代中國史研究》,2001年9月,第31頁。
12.例如,1950年代初期,國家對稻穀、小麥、玉米、高粱、大豆、穀子等6種主要糧食的平均統購價格僅0.066元左右一斤。參見《當代中國》叢書編輯部編,《當代中國的糧食工作》,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100頁。
13.《陳雲文選》,第二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03-217頁。
14.他們都曾被毛澤東作為反對“統購統銷”的黨內高級幹部典型而遭受批判。1990年代以後,他們被平反。
15.林蘊暉,《向社會主義過渡:中國經濟與社會的轉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第92頁。
16.楊奎鬆《走向破裂:毛澤東和莫斯科的恩恩怨怨》,香港:三聯書店,1999年,第350頁。
17.同注13
18.《毛澤東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6-297頁。
19.羅平漢,《票證年代:統購統銷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頁。
20.《鄧子恢傳》編寫組“鄧子恢與農業合作化運動”,北京:《人物》雜誌,1996年第4期,第22頁。
21.丁抒,“‘統購統銷’和‘非正常死亡’”(未刊稿)。
22.東夫,《麥苗青菜花黃——大饑荒川西紀事》,香港:田園書屋,2008年,第32-37頁。
23.參見1954年8月20日李井泉“關於幾個問題的講話”; 以及1954年1月6日涪陵地委《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初步總結報告》、《關於糧食統購統銷工作中死人情況的報告》(彭水縣檔案館1-1-69、1-1-68卷)。這些史料,載淳世華,《糧食的曆史: 彭水1959-1961》,香港:世界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本文來自淳世華先生贈送作者的電子文本,第17-26頁。
24.“山東平度縣十六區購糧中強迫命令現象嚴重”,1954年3月23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25.“山東省夏徵和糧食統購工作中發生的問題”,1954年9月13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26.“安徽省糧食統購中發生十五人自殺事件”, 1954年1月11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27.“安徽省在糧食統購工作中發生死人事件三十起”,1955年2月15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28.“甘肅省臨夏專區發生餓死人現象”, 1954年6月30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29.康偉中,“統購統銷的重大成就”,載《人民日報》1954年11月3日。
30.席星嘉,“三寫血書”,北京:《炎黃春秋》1998年第四期第32-33頁。
31.克勞塞維茨,《戰爭論》,第1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43-46頁。
32.黃銘,“梁漱溟和毛澤東的衝突”,北京:《炎黃春秋》,2010年第四期,第72頁。
33.羅平漢,《票證年代:統購統銷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40頁。
34.“廣西省臨桂縣餓死五百三十一人”,1955年7月21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35.劉遠修,“廣西省平樂專區和橫縣大批餓死人的情況”, 1957年4月16日新華社編《內部參考》。
36.該文件由原甘肅財貿部副部長張天珩提供,張因反對大躍進而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37.《中共徽縣縣委關於糧食問題給天水地委的報告》,1958年5月6日。
38.“中共雲南省委關於腫病死人情況的檢查報告”,1958年11月18日。
39.“雲南臨滄地委關於臨滄縣1956年死人情況的報告” ,1957年7月22日。
40.“中共雲南省委關於腫病死人情況的檢查報告”,1958年11月18日。
41.“廣西部分地區糧食統購麵太大”,1954年1月19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42.“曾紹文在浙江省全省糧食局長會上關於糧食工作問題的報告(記錄稿)” (1961年7月16日)。
43.《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 北京:當代中國農業合作化編輯室,1986年第2期第8頁;《青田縣誌》,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1頁。
44.“修水縣官段鄉四百多農民阻止把糧食運往縣城”,1955年5月19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45.“安徽省各地普遍發生群眾毆打幹部和扒糧等事件”,1957年1月30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46.同注[12],第248頁。
47.“山東省鳧山等縣發生數百人搶糧事件”,1955年5月19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48.“中共中央批轉廣東省委‘關於退社問題的報告’”,1956年12月24日。
49.見1956年10月9日、12月13日、9月22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50.“中共山西省委關於社員‘鬧社’情況向中共中央的報告”,1957年6月25日。
51.見1956年10月30日、11月6日、28日、21日、29日、30日、12月14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52.1957年6月5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53.1957年5月16日和18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54.“新疆自治區黨委批轉喀什地委關於群眾鬧事處理情況簡報”1957年5月。
55.“中央批轉江蘇省委關於正確處理農村人民鬧事問題的指示,”1957年6月2日。
56.《農業戰線兩條路線鬥爭概況》。北京∶首都農口革命造反聯絡站,1967年,第19頁。
57.“堅決打擊反革命騷亂暴動”,北京:《人民公安》(公安部內部機密刊物),1957年14期,第4-5頁。
58.《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內戰
59.尹曙生:“‘大躍進’前後的社會控製”,《炎黃春秋》, 2011年4期。
60.尹曙生:“‘大躍進’前後的社會控製”,《炎黃春秋》, 2011年4期。。
61.1957年9月26日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考》。

原載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2013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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