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革命黨”的領袖,造反而殺人,瞿秋白被政府抓住,伏法是應該的,句號。
而國民黨政府能夠說出隻要瞿反悔,就可以免死而從寬處理,根本是笑話。那些在瞿手下“紅軍”攻城中被殺的軍人與平民的命不可以這樣成為籌碼的(蔣委員長是否真有此承諾,本老漢沒有查證過,此注。),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後悔”不改變犯罪事實。對此“承諾”,瞿有兩種選擇,赴死與反悔。瞿選擇了赴死。我覺得,這比選擇反悔要靠譜。從瞿的臨終留文“多餘的話”中判斷,瞿對之前自己在“革命黨”內的追求是存疑的。他選擇“不反悔”,不是為了“革命誌”,而是尋求解脫。
原本就“追求”錯了,還犯下命債,已無前行之路,何必落下一個貪生拍死的名聲?“敵人”他不喜歡(不然不會造反),“同誌”也越發的“可怕”(請看篇尾文章鏈接),落個“怕死”的名聲而麵對“折磨”? What the heck, “長睡去了”。
是個“節”,但為屬於瞿自己的“節”,不是那個“嶽飛節”。
至於在國民黨蔣同學的治下,老瞿的“臨終留文”能傳於世,對國民黨這種“獨裁黨”,是一種例外。你見過文思廣布筆耕不斷的劉曉波劉大俠被入獄後的一個字嗎?“被受刑人”的遭遇,是衡量一個政權“獨裁性”的最好指標。而國民黨在那之後隻有倒退。害的雷震雷大俠在1960到1970的十年服刑中的所有筆耕在出獄時都被“不小心丟失”。國民黨隻是到了有“民進黨”之後才變的不野蠻了。而“共產黨”,不止劉曉波,你見過一個獄中“政治犯”留下的一個字嗎?
至於瞿秋白先生“為之奮鬥”的“事業”,詳見瞿母地下屍體文革中的遭遇:
文革中一次極端砸墓的“傻瓜”問題(多圖) - 博客 | 文學城 (wenxuecity.com)
(瞿在1935年應該知道了“同誌”也越發的“可怕”,但不會想到能波及他母親的屍體。)
我認為,瞿守住了原本就不“貪生怕死”而何必貪生怕死這個“節”。是“自我節”。
後注:貼到一半,忽然想到那個“極端砸墓”的帖子是“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的最好腳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