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個短帖,討論以人膚色說事兒的問題。有一位新朋友發言說所謂的“粉紅”也該算在“膚色”之列。
不對。
“粉紅”是一種主動行為,而不是天生而來的個人身體特色。如果一定要與“皮膚”聯係,應該更接近“服裝”,類似“奧地利下士”手下專幹髒活的“褐衫軍”(Brownshirts),或是太祖手下專職臨時打手的“紅衛兵”(綠上衣佩紅袖標)。
“粉紅”呢,是網絡時代的現象,所以“粉紅”個體並無實體的服裝標配,而是以網絡語言特色代替。總體上是“愛黨愛國”,具體表象是網絡發言。比如,對方方女士發在網上的關於武漢疫情的日記,“粉紅”一定要罵;胡同學錫進說“擊落佩羅西防台乘坐的美軍飛機”,“粉紅”一定要點讚支持;大祖疫情中把眾人物理性的局限在家中或是隔離點而“動態清零”,“粉紅”一定要喊“痛快”並“亢奮”著;大祖隨後在疫情中大撒把,讓全國所有個體(他自己除外)感染新冠病毒“能染盡染”,“粉紅”一定要病而無怨。
這,就是“粉紅”。一種行為群體。自選的行為群體。他人用“粉紅”二字概括的說此群體,是就事論事,既不野蠻也不無知。
因為是後天自願,那個群體被稱“粉紅”是經典的“求仁得仁”。
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