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 要我說, 出彩的文學作品的魅力在於
1. lyrical prose
2. invoke reader's imagination
3. Psychological penetration
4. Moral ambiguity & human dynamics
To Kill a mockingbird 更是其中翹楚, 絕不是講大道理的書。 人類世界的大道理一直是在變的,隻有更本質的東西才是不變的。真正的藝術家想做的就是捕捉和表達這種本質的東西, 絕不是這篇挑出來的這些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