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皆是佛法,所以佛家沒有內外之分。當然這是從佛教理論而言,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佛教”機構。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師大沙門,常做如是說。

有一件事情不是如此嗎?

所以說,一切法皆是佛法,即一切的現象,都涵蓋在佛法的核心理論之中。

當然,以社會上的宗教而言,那是另外一碼事,佛教隻是各種宗教之一了。但這隻是表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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