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確實,歐洲不太講孝道,王後的權力大於王太後。遠大於王太後。
第二個,就是我上次跟Donau說她還不服的,歐洲在教廷的影響下講求一夫一妻製。貴族完全可以胡搞,私生子可以很多,也很有錢,但是沒有繼承權。這是公認的不得違背的法律。重男輕女的繼承製度下,長子 > 次子 > 女兒 > 私生子。
如果沒有兒子,財產還是會繼承給女兒。女兒嫁了人,財產(她老爸家族原來所有的財產)就歸了老公(和老婆)。但老公如果先死,財產回歸寡婦。這就是為什麽很多貴族要娶寡婦,其實是為了拿她家的地盤,財產,和更重要的,爵位。
比如最重要的兩件:玫瑰戰爭裏的紅玫瑰,House of Lancaster 的開宗祖師 John of Gaunt, 是娶了Blanche of Lancaster 才得到Lancaster 爵位的。不然就沒有house of lancaster 了。
第二件,紅玫瑰一方已經敗得一敗塗地後,Anne Nevile 嫁給了Richard III (篡位之前)。Anne Nevile 是戰敗方的寡婦,但Nevile 家族的封地巨大而且富有。英國法律就是這麽奇怪:她老爹是叛國罪戰死的,她的亡夫是現任國王的死敵,但她的家族財產不容侵略,使得她是全英國最值錢的寡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