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luck! 居然被選上陪審團了,是Federal Court. 單程一小時車。審判過程已經結束,法官告訴我們可以隨意在social media 上聊。
從開始的老大不願意,到後來的認真對待,不僅在這個參與的過程中對這個legal process漲見識,而且還有很多其他的感觸,比如接觸到陪審團其他成員讓我意識到自己多麽生活在自己的bubble裏麵,再比如體會到了這種陪審製度的優點,再比如對因為原告被告證人都是來自監獄係統,對監獄的一些運行比以前知道得更多。
陪審團一共8個人,挺好的搭配,5女3男,4個20幾歲,1個30幾歲,其他的40,50歲。8個人中一個非裔,一個亞裔,其他6個白人。
挺有趣的是,在選擇陪審員的過程中,我們被要求每個人自我介紹,介紹這幾個:
1,住哪
2,工作
3,婚否
4,如果結婚,對方什麽工作
5,如果有孩子,孩子的年齡和工作
6,自己的最高學曆
7,愛好
理解大多數自我介紹項目,但不明白為啥“孩子的工作”會是選擇或排除當陪審員的條件。孩子如果上班,那都離家了呀,不太容易給父母一些biases
這8個人中,隻有2個有本科或以上的學曆,一個有some college, 其他5個高中畢業或者沒有畢業。這讓我意識到自己生活在一個bubble裏麵,身邊每天見的鄰居們同事們都至少有本科學曆。在這2天的時間裏,8個人經常在Jury room, 從開始的陌生到後來的一種connection, 讓我體會到人家雖說沒上過大學,可見識隻比我多,心胸也很開闊。
比如我給大家請教為啥有的案子會上Federal Court, 而不是State Court, 旁邊那個some college 的小夥告訴我,這個案子起訴的是the 14th amendment 權力被侵犯,這種跟憲法有關的案子會上Federal Court. 再比如我本來以為自己的英語聽力不錯,可是發現聊天的時候她們的那種南方口音經常讓我跟不上,時不時讓她們再說一遍,她們都很耐心。再比如有位是real estate agent, 雖說沒上過大學,可我看她懂的東西比我多多了。
回頭寫“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