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示威強行進入政府大樓到底算不算犯罪?我們可以看到BLM闖入燒毀政府大樓,還有卡瓦諾大法官聽證會強行闖入國會,甚至幾天前國會中國委員會停止會也闖進一群抗議者,所有這些都沒有被起訴。但J6進入者,包括好多沒有進入的卻被當作恐怖分子對待。請問如何看待這種區別對待?是不是就是司法武器化?
如果你被FBI拘留,然後雖然找不出罪名,但還是不讓保釋關在裏麵。然後告訴你,隻要你承認犯下輕罪,給予輕微懲罰,就可以關幾天就放出來,你會如何選擇?這就是大多數為什麽認罪的緣故。兩年多了,還有數百人被關押但找不到起訴罪名不知你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