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剛聽完兩本書: Furious hours; The Mockingbird Next Door, 看點都是關於美國家喻戶曉的作者Harper Lee。 聽完後挺有感觸的。
Harper Lee真正的作品隻有一本,在30歲出頭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這本書的影響力很大,是美國70%的中學的必讀, 也在一些法學院的課程裏麵。 1961年這本書得了普利茨獎。 後麵的五十多年裏,Harper Lee不再有作品問世。
近幾年出版的這兩本書,Furious hours & Next Door, 花了不少筆墨探討這個房間裏的大象, 在我看來Furious hours遠遠更尖銳更專業更鮮明, Next Door的作者從仰視的角度來解讀,失去意義。
總結一下這兩本書,原因有這麽幾個:
1. Harper Lee的第一本書太成功了。 而Lee是完美主義者。 後麵的幾十年, 她一直在寫作, 隻是從未出版, 甚至曾經寫了2/3的一本紀實犯罪文學: the Reverand, 卻放棄。
2. 她的工作風格是苦行僧風格。 在她看來,工作是痛苦的,寫作要寫到前額流血。 這是我非常不同意的理念。
3. 她一直離群索居, 沒有職業上的community support,沒有朋友們一起討論, 也沒有可以引導她的編輯。 To kill a Mockingbird之所以有巨大成功, 很重要的原因是當時的編輯讓她把初稿“Go Set a Watchman”時間段往前推20年。
4. 受抑鬱和酗酒的困擾。 覺得高敏人群容易這樣, 我想這也是一個硬幣的兩麵, 如果沒有高度敏感, 無法寫出有洞察力的作品。
兩分錢:
隨著年齡增長,更加體會到人生不以人為意誌轉移,存在著現實的鐵律。這鐵律就是人的原始命運,是你的出廠設置。 為什麽會做某些選擇,為什麽會有某種性格,為什麽會遇見某類人, 這些真的就是隨機事件嗎?
從這一刻起,開始對命運有了敬畏;也是從這一刻起,開始有了對並不理想的原始命運宣戰的勇氣——即便我再渺小,也要站起來,跟你鬥一鬥。絕不由你任意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