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公民': 1. 50年代跟90年後來美的經曆不同;2. 中國有虐待公民, 不能就說美國就很公平;3.50年的留學生

很多自認“上等人', 他們認同的公民待遇很可能與我這種農民子弟認為的公民待遇不同。現在你們認為的公平公民待遇, 對他們中的很多人可能就認為是“二等公民”而心中不平。(比如, 文革後的很多高幹子弟的回憶文章中都提到:父親被迫害、他們家失去特供的困難,為此憤憤不平。我們平民子弟會說:我們家文革中與文革前的供應沒變化,都沒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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