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是筆,這大概是後來的解,太文雅。有人辯解說,那時大概沒有毛筆。這個辯解的理由是不對的。毛筆或毛刷早就有了,陶器上的一些點線就是這類工具畫的,這個發現有七八十年的曆史了。但這個工具不好給人做禮物。
另一解,香茅(檸檬草),好像更對路。就像現代的口香糖,適合幽會的禮物。香茅剝開裏麵的嫩根,的確是紅色的,也是最香的部分。我特意買來嚐過。
李學勤為《十三經注疏》寫的序言裏,說,經學在學術文化的中心地位早已經過去了。他似乎認為六經等,隻能作為曆史趣味來看了。如果抱有這樣的信念,那麽六經就是爛紙堆,連趣味也沒有了。李學勤尚且如此,其他可想而知。能理解“它們屬於普世價值,跟數學、物理、化學一樣”的人,不知還有幾人?也許出口轉內銷,還有點兒可能,美國人沒成見,而國人一聽孟子就搖頭,但某大教授翻成孟菲斯,信眾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