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短暫,不看未來。拿到手,控製起來,才是一切。
而西方文化,是以神高於人作為權威力量的保證。所有的事情,都是建立在將來的合作的基礎上,所以信用非常重要。
中西方不可能合作,契約也不可能有效,就在於雙方沒有一個共同的高於自身的權威,大家都不敢冒犯。
在古代,桃園結義也好,諸侯會盟也好,還會祭告天地,鬼神作證,現在都不信鬼神,那哪裏還有約束力?
而中國文化裏麵,從來都是以合作是為來打敗對方為目的:師夷長技以製夷,是合作的目的。
這樣的基礎,有怎麽可能有真正有效的契約。
最簡單的例子,你去亞馬遜買東西,那個賣東西的和你就是契約關係。他不把垃圾賣給你的原因,是如果賣了,下次就丟失了一個顧客不說,你還會投訴。投訴的多了,亞瑪遜會收拾他。
這個亞馬孫就是高於自身的權威和力量。
如果你在CRAIGLIST上買東西,也是契約關係,但是就很容易受騙,因為沒有一個高於自身的權威監督。除非那個買東西的在本地,你們將來還會交易。這就是以未來的合作為基礎。
現在中美契約,就相當於在CRAIGLIST上買東西,但是有一方覺得受騙了。這個契約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因為沒有一個更高的權威能製裁騙人的一方。如果雙方不能在將來的交易裏麵互利,這個契約就必然失效。特別是一方發現,繼續交易下去,自己是上當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