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說前世因今世果,基督教講你種什麽,就收獲什麽。
千萬別誤解我(或佛教、基督教)在鼓勵犯罪,他們在指出一種跳出輪回、報應的到路。
要跳出因果輪回,最重要的是區分兩種行為的差別:
1. 製止罪惡的正義行為。
2. 報複、私刑。
製止罪惡是在暴力發生的當下,盡量減少犯罪,這就是法律要做的,是正義的。法律如果這麽做了,人就不能在因為自己的私憤而搞私刑。這一點無論是當年的3K黨,還是當代的BLM,都有過度、報複的錯誤。
報複,是說,人家(對方)已經悔改了,已經回到軌道上了,大家就應該按正常的法律來生活。如果你這時又挑起新的事端,那麽你的挑事就又為自己積累了日後的苦毒,這就永無止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