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我一般都在外麵跑,很少上論壇。所以對事情的前因後果並不明了,所以本來不想多說。但不管怎樣,我好歹還算熟悉這裏,也看了不少這位網友過去的表現。所以我一直對之敬而遠之,原則就是不看不跟。
隻是沒想到此人居然還告到網管那裏,實在有點不可理喻,不想還有好幾個來打抱不平的。像老健之類的,我倒是可以理解。別的人到底是什麽意思我就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隻不過我覺得有些人錯誤理解了公共論壇的功用。
論壇是什麽地方?無非就是大家灌水的地方。看見好帖,得了啟示,點讚一下,交流幾句。心有戚戚焉,就多說幾句。看見不入眼的,略過罷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版主的功用就是維護秩序,不讓事情升級。所以我認為丸子做到了。至於這位網友無法與人交流,可能有交流障礙,那是自己的事,論壇的人沒有必要像對待智力挑戰者一樣故意去恭維。至於那些自己要往上湊找不自在的,雖然丸子一片好心勸說,無奈人家不領情,隻能由它去吧。本來很正常一件事,至於扯那麽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