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個就應該整體看,和“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聯係起來。治理的本意應該隻是管理、服務。而不是整人,這樣就和獨立宣言

本帖於 2022-09-26 09:48:5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freemanli01 編輯

能一致起來。

【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利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美國獨立宣言】

再加上“君不君,則臣不臣”。君主不能盡君主的責任,和尚打傘,橫行霸道,無法無天。那就應該被推翻。

你都君不君了,就別怪別人臣不臣了。

君有君的樣子,如伊麗莎白女王,那才是萬民景仰。

不能一旦住進那個海,就和尚打傘忘乎所以,從此叫花子住進金鑾殿,吃飯一次要兩碗,吃一碗,倒一碗。豬蹄一次要兩隻,啃一隻,扔一隻。這成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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