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之間有時會互相警告,不要和非基督徒過多交流,以免影響自己的決誌,我覺得這個是否太脆弱了點,懷抱這樣的心態能變得更虔誠嗎,每天對人提心吊膽步步設防,而信仰本應讓你更自由的。
真真的信仰應該是經得起異見挑戰的,我看的書裏有最堅定最具批判性的無神論者裏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有一個前神父談他為何在人類苦難麵前不解而最終放棄基督教,有一個基督教學者談他如何在信仰動搖時通過佛教重新回到對基督教更廣義的信仰。
基督徒認為神是唯一,是全人類的締造者,那就應該承認祂不僅是你的神,也是無神論者和其他宗教信徒的神,不管他們承認與否,基督徒隻是說明你接受罪人協會的身份,而不是特權,你其實無權也不可能獨占神的愛。
另外真真的信仰來自神,是神在每個人心靈的投影,不管是否基督徒,但宗教隻是人的精神產物,是一部分人對神的解釋,以我們人之渺小,誰能獨斷自己是神的完美演繹者?萬分之一都不可能。
在承認自己罪人身份的同時,我們也帶有神的榮耀,那就是我們的自由意誌,盡管這份自由意誌由於物質世界的侵腐已經千瘡百孔,但我們知道自己不是大自然隨機的產物,也不是受某個高級文明控製的生物機器人或數字意識(看看無神論者被當今一些粗陋機器人技術唬得一片哀嚎),善用這份自由意誌,去探索自己生命以意義,不要步步為營覺得一步走錯就會若怒神,想想神若要和你斤斤計較,那還叫神嗎。另外也不要以一己之見為神辯護,真理無需辯護,神無需捍衛。
我們生命的意義,在於參與神的創造,同時修補自由意誌,充實靈魂(那可是今後升入天國的氣球),我們離開塵世,便是帶著一份收獲回歸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