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一共45小時,才聽了8小時,隨筆聊幾句1/6的感想。
1, 最大的不同是,以前讀過的大多數英雄們的傳記,他們無論在什麽環境,都可以成功。比如Thomas Jefferson, Alexander Hamilton 他們幾個都是不世出的天縱英才,做什麽都就像一把錐子,領先於時代數百年。再比如Steve Jobs, 被自己的公司Apple趕走之後,就去折騰Pixar,讓Pixar成了世界一流動畫片公司。
Grant一生都在跟酗酒和抑鬱作鬥爭。我讀出來的是,相比較來說外界環境對他的影響更大。他的天分在戰爭。如果不是因為南北戰爭,他會湮滅在曆史之中,而Jefferson, Hamilton, Jobs 這種天縱英才,無論在什麽環境,都會在曆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1854年~1961年之間,他退伍後在自家老爹的店裏當店員賣東西,不受老爹待見,生活在貧困之中。1961年後投身南北戰爭,謀到了一個Colonel職位,跟老爹借錢買馬買製服,被老爹拒絕和嘲笑。後來經過朋友擔保給銀行借錢才買上了馬和製服。不僅不受老爹待見,老丈人也鄙視嫌棄他。
其實讀下來更讓身為普通人的讀者共情,讓我很佩服他。一次次被生活打倒嘲弄,一次次搖搖晃晃的站起來,直到等到了他的機會:南北戰爭。他跟天才們不同之處是,他是普通人裏麵的英雄, 是一個在negative feedback loop一次次站起來的mental gladiator.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胡侃,原書沒這麽發揮)
2. 南北戰爭是如何的分裂。他婚禮上的的best man 還有幾個groomsman, 日後都在戰場相見,並向他投降。可以想象更多的當年西點軍校的同窗在你死我活的戰場相見,有投降的更有戰死的。
老丈人是南方蓄奴的莊園主。女婿加入南北戰爭時,他說了一段話,大意是:女婿參戰能爬多高就多高,但女婿要是帶兵到自家莊園,他會把女婿和他的大兵們統統像兔子一樣射殺。老丈人可不是開玩笑的。大約10年後他們兩口子入主白宮後,不計前嫌把老頭子接進白宮養老。而老頭子永遠保持了自己在政治上對南方的忠誠。這裏也讓我體會到他們人跟人之間的boundary, 跟我們東方很不一樣。
3 . 以前隻知道他是南北戰爭的將軍,不知道他還當過兩任總統,而且是個出色的作者。在生命的最後一年寫了自傳,很有文學功底。Grant熟人很多,朋友極少,而Mark Twain 是他的好友之一。
書裏還有一個有趣的觀點—他在戰場上的成功,是因為他善於把心理學運用到對方將領身上,可以預測出對方將領的最大Fear,從而預測對方部署。
這本書的作者每一本書都很精彩,讀過他寫的Halmilton, 也讓人入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