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一修正案給我的言論自由, 我雖然有權利評判美國憲法, 但是我不敢說我理解得有多透徹, 所以本貼也不談憲法本身。
本貼針對的是對修憲Blanket否定的人。 美國憲法的修訂,如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如保守派視為生命的第二修正案, 如保證婦女選舉權的第十九修正案, 都是開修憲大會修訂來的, 都是現在美國民主呼吸的氧氣。 “原教旨主義”者反對修憲的話,是否要把第一修正案交回給先父們呢? 我看你們一定不會。
根據實際情況修憲是必要的, 時代在進步,法律也應該進步,美國在現在是在這方麵是很落後的。
我跟Solo1網友在很多問題上看法不同,可以說嚴重對立, 對他的憲法草案沒有細究, 而且看到他似乎沒有認識到修憲、改憲在現實中的困難, 在回帖過程中也許言辭有失偏頗。 但是一來他在該貼沒有造謠,二來提出的是自己的想法,沒有人雲亦雲,獨立思考,下了功夫,算是很有營養的一貼, 比起諷刺, 罵人圖痛快的貼值得欣賞。
即使是沒營養的貼, 在一個論壇發,聊聊天,隻要不造謠, 也沒什麽可批判的。更何況,他的貼還是有些價值的,所以我給他點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