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率最高的南美人,在美國和加奧新的人口比例又是多少?丹麥的例子是我提出來的,但是不是說比例,
事實上,丹麥案的凶手是移民。而丹麥的移民,和美國的移民,能成比例嗎?
這個比例導致槍擊案不同,不是正能說得通另外一個解釋:槍不是決定因素,從危險地方來的移民才是決定因素?因為他們把原來家鄉的那種動不動就動武殺人的習慣帶到了移民國。這不更說得通?
你那個機械對比擁槍和槍擊的關係,就如同養老院的老人都用拐仗,老人院的老人死亡率比中學高,中學生不用拐仗,所以得出是拐仗導致死亡率會提高一樣的。
如果治安本來就好,從來就沒有凶案,那麽擁槍的人一定不會多,甚至不會討論這個沒有意思的問題。誰要帶個沒有用的重東西到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