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血性。
很多人說,從小看史記,最喜歡的是《刺客列傳》。司馬遷寫了五大刺客。與其說我們喜歡這五大刺客的故事,不如說我們喜歡這些人物。當然,這兩者又是難解難分的。
五位裏,我最喜歡的其實是豫讓。
他非常好玩。不僅把“士為知己者死”和“女為悅己者容”等同,而且像嗅女子內衣一樣,三躍斬男子外袍。比喻似乎有點不恰當,貴在神似,兩個字:
熾烈。
四個字:
如醉如癡。
五大刺客都一樣,既然身子已許人,就一定給。不給,自己心裏都不踏實。
專諸的給,像將軍,無非另一種馬革裹屍而還,身死名立,封妻蔭子。我猜他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太湖學做烤魚的三個月,心無掛礙,遍嚐美味,還有了一門新手藝。
技多不壓身。
要離的給,最悲情。即便神勇而又辯才,因侏儒之身,被人小瞧是平常之事。他付出All In的代價,最終可能想換來與國士同列,可惜他的犧牲,成仁前自己都感覺不智。
其意難平。
聶政的給,最純粹。好像一個美女,麵對一個想得到你身子的男人熱烈和真摯的追求,外表冷淡,但內心早已被攻破,就差等哪天時候到了,找到他脫了衣服躺下。
了此心,足亦。
荊軻的給,最兒戲。知其不可而為之。可能覺得成功與不成功,都改變不了什麽,去刺殺總比庸庸碌碌一輩子強,那就玩玩唄,和燕太子丹玩,和秦王嬴政玩。
想想都開心。
沒成功,也無所謂,顯得很萌。
但真正最萌的,還是豫讓。
真正的萌,是你很認真,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旁人眼中,有多好玩。
專諸、要離、聶政、荊軻背後都有指使,豫讓完全沒有。他是自發的,不幹這一票,他過不了內心這一關。一定要幹,就像那個什麽一樣。
為此兩度喬裝打扮。
第一次偷偷躲廁所,失敗。第二次吞炭漆身,讓人認不出自己,聽不出聲音。躲橋下想伏擊橋上目標,失敗。
每次失敗,都是還沒開始刺殺行動,就被發覺逮住了,失敗中的失敗。
刺客和目標之間,還開始暗生情愫了,惺惺相惜。
一個不能再放,一個不得不繼續行刺。成了羈絆。
怎麽辦?
最萌的一幕發生了。
那就脫衣服!
幹什麽?
讓我跳起來,用劍使勁兒戳你的衣服三下,以了心願。
地上的殘衣,居然帶著一絲血跡。
被刺者居然心痛。
當然,在完成“刺殺”任務後,豫讓自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