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和Judge是兩個問題,但是人們有時會犯兩個錯誤:1. 用自己的信仰Judge別人;2. 誤以為信仰就等於Judge

比如獨立宣言說:“我們認為下麵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英語Self-evidence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裏提到“造物主賦予”的,你如果認為這就是用上帝視角來Judge別人。那我就知道我們的區別何在。

我覺的,信仰裏邊包括“大家平等”,權利平等、標準平等,就不是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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