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舊約聖經,如果按照現代人的思維和邏輯,會感到不適應,甚至會發現很多不合常理乃至荒誕的地方。不過我們要知道,基督教是一個泥腿子的宗教,聖經是寫給幾千年前的文盲看的(相對佛經則是寫給哲學家看的)。加上現在我們讀的聖經版本,尤其是中文版,與原始的希伯來文有很大差別,猶太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版本也不同,所以,任何一本當代的聖經可能都是“殘本”。
此外,我個人覺得,聖經的創世紀很可能是以童話形式出現的,即用最淺顯粗曠的線條和比喻來解釋宇宙的形成和人類的起源。
發明大爆炸理論的人是基督徒,羅馬教廷也認可大爆炸理論,難道大爆炸和上帝造萬物矛盾嗎?不。你想,上帝在一片混沌黑暗中創造萬物,能不弄出些動靜來嗎?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就伴隨著一聲巨大的聲響。幾千年前,聖經是不可能向人類解釋大爆炸的。
同樣,進化論和上帝造人也不矛盾。進化論隻是解釋了人類進化的一個片段,並沒有解決從無到有的一瞬間。由猿到人,猿是從哪兒來的?海洋生物是從哪兒來的?單細胞生命又是怎麽出現的?這樣追問下去,就回到神那裏了。
亞當和夏娃,應該隻是人類始祖的象征,並不就是兩個具體的人。否則就很難解釋除了創世紀提到的亞當夏娃,該隱和亞伯之外,外麵還有其他人。
亞當這一輩人都活了近千歲,似乎也是一個比喻,象征一段漫長的時空,即人類在進化演變過程中的時光。到了摩西,他隻活了120歲,也就是現代人的理論壽命了。
至於常被人揶揄的處女懷孕,其實一點也不奇怪。今天人類可以試管嬰兒,體外受孕,甚至克隆,這些對於神來說不更是小菜一碟了嗎?
舊約裏有大量的描寫人類愚昧殘暴的場景,而且這一切都是神早就預言了的。有人會問,既然神創造了人,既然神能預言,為什麽不去阻止人類犯罪呢?
試想,如果神把人類一切的一切都安排好,人永遠按神的意誌辦事,規規矩矩的開開心心的生活在伊甸園裏,那麽,人對於神不就像一條寵物對於人那樣嗎?神不會把人當寵物養,神讓人有了靈魂的同時,也賦予人類以自由意誌,隻是人類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承受一切後果。
這,恐怕是中西文化的一個重要區別。中國文化要存天理滅人欲,所謂天理或天道,就是上天的意誌,人不可以有自己的欲望。那麽,上天的意誌是什麽?從來沒有人像摩西十戒那樣清清楚楚的告訴你,你自已去悟,要麽就聽從聖人。聖人加天子就是上天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