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文集:亞美利加隨想》(7)- 我的美國作家生涯

  

 
慕克吉
 

 

巴拉蒂·慕克吉(Bharati Mukherjee)

 

 

 

巴拉蒂·慕克吉,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英語專業教授,著名小說家和社會評論家。主要作品有《稱心的女兒》(Desirable Daughter) [希珀裏翁出版社(Hyperion),2002]、《坐擁世界》[(The Holder of the World, (1993)),《茉莉花》 (Jasmine, 1989)、《妻子》(Wife, 1975)、《老虎的女兒》 (The Tiger's Daughter, 1971)、《短篇小說集:中介》(The Middleman and Other Stories, 1988)、《黑暗》(Darkness, 1985)。另與克拉克·布萊茲(Clark Blaise)合著《悲情與恐怖:印度航空公司慘案遺事》 (The Sorrow and the Terror: The Haunting legacy of the Air India Tragedy,1987)和《加爾各答的日日夜夜》 (Days and Nights in Calcutta,1986)。

慕克吉於1969年獲艾奧瓦大學(University of Iowa)英語和比較文學博士學位。20世紀70年代,受聘加拿大蒙特利爾的麥基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任教職。1980年遷居美國,曾在幾所大學任教,1989年起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執教至今。她的不少作品從各種不同的角度記敘了她的移民曆程。

按照慕克吉在這篇文章中所述,她於1940年出生在印度加爾各答(Calcutta, India)一個職業人員家庭,接受的是英國傳統式教育。1948年至1951年,與家人在英國居住。1959年,從加爾各答大學畢業,1961年獲英語和印度古代文化碩士學位。1961年赴艾奧瓦大學參加創作班。此後生活軌跡發生了變化,一心追求自己的夢想:成為一名專業作家。慕克吉本打算返回印度,但她在艾奧瓦與加拿大/美國作家克拉克·布萊茲(Clark Blaise)相識,隨後兩人決定成婚,從此她的生活不可避免地橫跨兩個世界。一位評論家曾寫道:"慕克吉已作為一名有影響的作家躋身美國文壇。她給人印象最深刻的作品不僅表現了作者對保持印度傳統的自豪感,也反映了她融入美國的喜悅之情。"

 

 


我十幾歲在加爾各答生活的時候,第一次發表了一個短篇,講述拿破倫(Napoleon)在聖赫勒拿島(St.Helena)最後的日子。接著寫了上斷頭台前的瑪麗·安托瓦內特 (Marie Antoinette),後又推出其他一些作品,都以羅馬曆史上形形色色的人物為主人公。我最初發表的這些"零星作品"足以證實,對於就讀愛爾蘭女隱修會學校的"上流"家庭女孩來說,英國式的教學有多麽僵化。劍橋海外教學大綱(Overseas Cambridge curricula)不分國界,跨越幾大洲;我們可去香港、約翰內斯堡(Johannesburg)、阿德萊德(Adelaide),或者去西班牙港(Port-of-Spain)等地,不論在哪裏,隻要當地的教育製度被視為鬆散廢弛,或毫無尺度可言,都有殊途同歸之效。

說到底,加爾各答(或其他任何地方)似乎並不存在。我們的生活缺乏情趣。我們本身的文化也隱隱約約令人汗顏,自然無法登嚴肅文學的大雅之堂。

我們當然讀簡·奧斯汀(Jane Austen)的作品,也看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的書。我們對維多利亞時代的文學了如指掌,有些人能大段大段背誦莎士比亞的劇作。我們還瀏覽俄羅斯和法國人的作品作為消遣;母親們往往從圖書館借來她們喜歡看的小說,我們也會拿來翻閱一番,滿足自己帶有罪惡感的欲望,其中有莫妮卡·狄更斯(Monica Dickens)和達夫尼·杜莫裏埃(Daphane du Maurier)的作品。當時"美國文學"還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那時的美國人也是不折不扣的異類,倉促地推出一部又一部影片,根本無瑕顧及書籍。

後來,一本《都柏林人》(Dubliners)奇峰突起,但可能並非出於偶然。某種異乎尋常的感染力撲麵而來,懾人心魄。一扇門已經打開,我必須進門了。那時,寫作(不同於閱讀)不僅令人坦然自若,而且很有光彩。驀然間,我渴望像喬伊斯(Joyce)再現都柏林那樣再現加爾各答。我看見的加爾各答充滿了虛情假意和強忍的苦難。離開了拿破倫,迎來了納倫德拉(Narendra)。

我重提這些難堪的陳年往事,隻是為了表明我很早就自視為作家。我從不懷疑,我如果當初嫁給父親為我挑選的"如意郎君",從未離開印度的話,也會成為作家。然而,我後來成為目前這種類型的作家,更多地與我來到美國有關,與我參加艾奧瓦大學的創作班有關。我在那裏與一名美國出生的加拿大同學結婚,此後又與他雙雙移居加國,一去14年。我們重返美國時都已年屆40。

我在艾奧瓦提交的論文是名為《破鏡》(The Shattered Mirror)的一部書稿。書稿中的每一個短篇無不受到《阿拉比》(Araby)的啟迪,主要以加爾各答的幻影破滅為素材,著意描繪心靈的頓悟。其中一篇在一份美國文學季刊上發表,隨後波士頓一出版商來信詢問意向。但那時我已有了孩子,博士課程繁重不堪。我一拿到學位,就立刻告訴出版社編輯,我準備寫一部長篇小說。然後,《老虎的女兒》問世,1972年由霍頓·米夫林公司(Houghton-Mifflin)出版。我當時隻想到這意味著我開始了在美國的寫作生涯,但事實上我那醞釀已久的印度"工程"也從此收尾。

1961年我以學生身份進入美國,由於受到美國簽證政策的限製,當時印度學生寥寥無幾。另外,印度政府在對外交流方麵也有種種約束,幾乎沒有印度女性來美攻讀藝術。在今天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年沒有任何印度裔移民社區,沒有任何可因循的模式,沒有任何讀者,也沒有任何編輯準備接納一名印度移民作家的作品。10多年後,我的第二位經紀人告訴我,我如果一味隻寫新澤西下層移民的生活,不想講述加爾各答上層社會光怪陸離的浮華,作為一名作家不會有什麽前途。

這或許可以說明我為什麽如此執著地堅守自己的信念,主張立足於美國文學主流,對我的稱呼不應以連詞符號附加任何成份。但如果要求評論家和書評作者不稱我這樣的作家為"印度人"、"美國印度裔"或"亞洲人",未免強人所難。我特別感到難以接受的是,從事"後殖民"研究的印度學者和印度出生的美國學者卻反戈相向。他們本能地排斥帶有美國特徵的任何事物。(他們似乎信奉這樣的教條:如果美國或整個西方自稱代表社會和政治演變的頂峰,那麽殖民主義以後的萬世子孫都有責任"變本加厲"地回敬他們,不惜一切手段。)在我以前就讀的加爾各答隱修會學校,修女們也同樣心存芥蒂,同樣變本加厲,並沒有依靠後馬克思主義理論。

我在加爾各答享受學術休假期間(sabbatical leave)完成了第二部作品《妻子》[霍頓·米夫林出版社(Houghton-Mifflin),1975]。當時我是加拿大公民,麥吉爾大學教授,家住蒙特利爾市。我還與我丈夫克拉克·布萊茲合寫日記體作品《加爾各答的日日夜夜》[道布爾戴出版社(Doubleday),1977],正忙於我負責撰寫的章節。1974至1975年,我們與我在加爾各答的大家庭一起生活,周圍是我所有的親友,十多年來我第一次用自己的母語說話──我翻然醒悟。我不再具有印度式的思維,或者說內心已不再屬於印度。

我不再能容忍沉甸甸的傳統習俗。那怕這是一個充滿溫馨的家庭,種種長尊幼卑的規矩也令我難以接受。我與老同學、父母親和姐妹促膝長談,發現我與他們已經脫了一大節。我已經明白──另一扇門正在洞開──我是一名接受其他移民群體的傳承,即老一代(歐洲)移民傳統的移民作家。亨利·羅斯(Henry Roth)《安睡吧》(Call It Sleep)和伯納德·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的短篇和長篇小說對我的影響勝過任何印度作家。更需要說明的是(當時因突然出現如此眾多的印度人,加拿大已開始采取抵製行動),我診視美國憲法對民權的保護,而當時加拿大和英國還缺乏這種保護。1980年,我們移居美國。

成為一名美國人並非不需要付出代價(我丈夫和我無法像當初在蒙特利爾那樣,可以在同一個城市教書,工作也不如以往稱心)。但是成為一名美國作家最終使我獲得為一個群體,為新覺醒的意識奔走呼號的機會和權利。我在加拿大生活了14年,那時美國出現了活躍的、甚至可以說繁榮興旺的印度裔群體。1985年,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說集《黑暗》[海盜-企鵝公司(Viking-Penguin)],描繪了一係列由此岸向彼岸過渡的印度人物群像。他們為固守本身的文化感到自豪(離開本土/遠走他鄉),同時也擔心自己的文化遭到遺棄(移民)。在這本書中,我忽然找到了真正的主題,帶有我個人色彩的"宏大主題":脫胎換骨,令人歎為觀止的壯舉。移民之路萍飄蓬轉,人們往往降格以求,遊離在社會邊緣。移民們因迷失方向和走入誤區,不免心力憔悴,時常傷痕累累。他們在一個恒態社會放棄自己的某種地位(或者低微,或者尊貴),以換取熱切盼望的機會,實現某些捉摸不定的願望,這個願望常常被稱為個人幸福。我不能說他們個個都能如願以償,但隻要盡了力就夠了。

我在這種心態下完成了第二部短篇小說集《中介》[ 格羅夫公司(Grove),1988]和長篇小說《茉莉花》[格羅夫-韋登費爾德公司(Grove-Weidenfeld),1989]。到我創作這兩部作品時,"脫胎換骨"這個主題已使我擺脫了羈絆,從深處挖掘截然不同的人物和背景。我此時關心的是雙向的變化:在美國土生土長的後代子孫有時痛苦地發現,他們自身的識別特徵已經被這些新的"外來"移民改變;同時這些來自次大陸、中東、拉丁美洲、菲律賓和東南亞的新移民也因為受到美國的影響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蛻變。

我在過去十年間完成了三部長篇小說,《坐擁世界》[克諾夫公司(Knopt),1993]、《由我作主》(克諾夫公司,1997)和《稱心的女兒》 [希珀裏翁出版社,2002]。在我看來,這些作品涉及的種種問題順理成章地承接了同樣的主題。如今一個萬方矚目的"新美國"出現在美洲大陸,那麽這個新的美國如何順應美國更深沉的律動乃至與表麵上似乎不允許他們存在的美國曆史相呼應?第一部長篇小說的故事以現代和17世紀50年代美國殖民時期為背景,在霍桑(Hawthorne)《紅字》(Scarlet Letter)一片灰暗的筆調上恢複了些許莫臥兒(Mugal)式的繽紛色彩。第二部小說從一個亞洲孤兒的視角描繪了越南戰爭的餘波。第三部小說通過一個典型的印度家庭在美國和故國家園經曆的百年滄桑,講述了全球化造成的始料未及的後果。

我想驅散人們對美國文學毫無根據的不屑一顧之風,這一次不再借助愛爾蘭修女,也不依靠印度文人,而是仰仗許多美國當地擁有良好願望的進步人士。我的辯詞聽起來或許有些尖銳,也可能容易使人誤解。20世紀70和80年代,我們曾聽見普通讀者(對諾貝爾獎得主一貫尊崇有加的高雅之士)怨聲連連。他們責怪美國作家──僅有少數例外──忽視了20世紀的大悲大慟。

有人批評我們美國作家對諸事不聞不問,隻為自身的認同感萬般苦惱。當我們的小說的確描述形形色色的苦難的時候,有人則說我們在傾訴受壓製的悲情。在某些國家,一本書就可能使作者身陷囹圄或被迫流亡。這些國家的作家和讀者會說,養尊處優的人有什麽資格對貧困、不公正和腐敗誇誇其談。美國作家對傳統、家庭、宗教、國家和外來入侵造成的壓抑能有多少體會?美國人可入秉法庭伸張正義。我們可采取離婚的方式擺脫家庭暴力。我們可通過選舉將無賴趕下台。我們還能到買最新的藥品解除我們的憂鬱,增強我們的自尊。

即使那些來自拉丁美洲或後殖民地國家的仍保持部份同情心的評論家──這些的評論家並不指望我們的購物商場會產生馬爾科斯(Marquez)或索爾仁尼琴(Solzhenitsyn),也不討厭美國出版業熱衷於預付巨額稿費的行為和像馬戲團那樣巡回促銷──他們也在發問:"美國,請問你們那些所謂悲天憫人、具有驚人良知的作家在哪裏?"你們難道不為美國未出現能與戰後德國的格拉斯(Grass)和伯爾(Boll)、南非白人戈迪默(Gordimer)和庫切(Coetzee)、以色列人格羅斯曼(Grossman)和奧茲(Oz)、傑出的澳大利亞人馬盧夫(Malouf)和基尼利(Keneally)等並駕齊驅的人物感到羞愧? (簡言之,我們的確有許多這樣的人物。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的個人生活都承受過社會和曆史不公正的重負,隻是程度不同而已。說得更明白一些,需要透過風平浪靜、養尊處優的表麵望深處看。針頭大的一點漫不經心,背後可能隱藏著巨大的不公正。)

換句話說,作為一名作家,你為缺乏民主體製和民主傳統,不存在忠實的反對派,尚無新聞自由、司法獨立和廉潔的公務員製度的社會做了些什麽?作為一名小說家,你覺得對受殖民列強壓迫,戰爭摧殘,瘟疫肆虐,宗教和部族壓製,同時警察、法官和新聞記者腐敗成風的國家,對人滿為患,教育匱乏,烏湮瘴氣和蒙受精神創傷的社會,又承擔了多少責任?答案是,少之又少。作為一名作家,作為憂國憂民的公民,作為漫遊世界的旅行者,我很了解我的國家對全世界的影響,無論是好是壞。我承認,美國長期以來卷入全球性力量,為其推波助瀾,通常導致廣泛的破壞(或保持沉默,或竭力抵製,其效果相同)。因此,我往往試圖根據情況確定自己的言談、行動和投票傾向。在那些缺乏可靠矯正機製的國家,作家常常被迫扮演第一證人的角色,或成為人們最不得已時的求助對象。然而,在機製健全、自由民主的國家,小說家有恣肆揮灑但又取信於人的天地,無拘無束地謳歌豔麗多姿的個人意識。這就是喬伊斯、普魯斯特(Proust)、伍爾夫、博爾赫斯(Borges)和納博科夫(Nabokov)與諾貝爾獎無緣的原因。這或許也能說明為什麽巴爾加斯·略薩(Vargas Llosa)、昆德拉(Kundera) 、奧茨(Oates)、厄普代克(Updike)、羅思(Philip Roth)都大失所望。

這並不說明我們沉溺於自我,怯懦如雞,也不說明我們喪失了良知。除某些例外的情況,作家都同屬一個誌趣相投的部落。在全世界範圍內,我發現真誠的作家普遍質疑權勢,嘲諷時弊,對受苦受難的人們則寄於同情。他們熱衷於別出心裁,標新立異。他們目光敏銳,不吝於讚賞其他人的作品,而且善於發現這些作品蘊含的各種張力。內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曾表示,她希望寫風格獨特的喜劇,然而當時的南非萬馬齊喑,不可能讓她如願以償。孟加拉電影製片人薩蒂亞吉特·雷伊(Satyajit Ray)一度打算拍攝荒誕故事片,甚至想涉足科幻片,但是加爾各答這個問題眾多、風采迷人的都市難以成全他。作家追求共鳴與感應的過程常常有得也有失。

40年前,大約在我赴艾奧瓦大學攻讀研究生時,年輕有為的菲利普·羅思發表了膾炙人口的散文《美國小說的創作》(Writing American Fiction)。此文迄今仍有現實意義,因為他在文內提出了新生代美國作家心中充塞的問題:如何以個人的想像力抗衡美國文化中的媚俗成份,抵禦大量怪異、庸俗、暴力的傾向和極強的複製能力?美國文化十足的詭異離奇之處挫敗了任何再造美國文化的嚐試。美國作家寫小說與幾乎其他所有的人都迥然不同。在我們這裏,一切事物都沒有一定之規,也並非一成不變;任何情況都可能發生變化,都可能被顛覆。不循舊例,不設障礙,不存禁忌,沒有人發布"追殺令"(fatwa),也沒有秘密警察敲你的門。(考慮到殖民問題理論家可能認為這些論斷失之偏頗而提出異議──如果他們敲你的門,沒有人說他們以往並未這樣做過,也沒有人說他們將來還會這樣做的話──你至少還有補救之策。)

世界上許多作家背負著過重的包袱,承襲了大量前人留下的冷酷現實,眼前處處是狹窄的空間和有限的天地。這倒有助於豐富他們的小說,藉此拓展作品的前程,增加作品的份量。美國作家生活在一片自由的田野上,卻感到茫然若失。在一個可以隨心所欲自由寫作的廣袤無際的王國,你最得意的作品很可能還不如CNN的一篇新聞短稿。再異想天開的諷刺作家是否想到,一種設計不合理的選票竟然在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起了蓋棺定論的作用?這種喜劇性的大跌宕在世界其他地區是否可以想像?如果發生流血事件,又會出現什麽結局?

美國的小說往往在相對單純的環境下問世。這樣的現實既束縛人的手腳,又給人自由施展的空間。如果美國小說在世界上還能產生影響的話,那是因為美國小說享有一份奇特的率真。印度移民的小說尤其如此,因為我們中間的許多人在60年代的文化和政治衝突結束後才來到美國,從未經曆過民權抗爭或越戰期間的反戰運動。別人遭受了多少磨難,建立了多少功勳,我們卻坐享其成,從來沒有人要求我們盡一份義務。如果我們還沒能盡到自己的義務,我們隻可享有短暫的率真,隻能得到有限的自由。

值得慶幸的是,我走上寫作生涯的時期,恰逢其他人也像我那樣來到美國。我隻比他們來得略早一步,能夠迎接他們的到來。我以寫作輕鬆活潑的作品為開端。這些作品反映了印度英國式教育傳統對我的影響,因為印度移民登上美洲大陸最初幾年的生活顯得清新、激昂、奮進、誌向高遠、愛意綿綿,同時也有些茫然失措。在舊世界的記憶全然消逝之前,在數千年來壓抑和限製表達自我的規範和習俗隨之被擯棄之前,我似乎領略到一個移民群體近一、兩代人享有的美好瞬間。我還記得這一切發生變化的時刻。1985年,印度航空公司一架載有32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的飛機離開多倫多和蒙特利爾,在距愛爾蘭海岸110英裏的空中爆炸。在世界貿易中心被炸之前,印航空難屬現代最殘酷的恐怖主義行徑,迄今仍是損失最慘重的空中襲擊事件。遇難者幾乎都是加拿大的印度裔。喀裏斯坦(Khalistani)籍的凶犯(錫克族分離主義分子)也是加拿大的印度裔。我們知道一些遇難者的情況,其中大多數是暑期返鄉的母親和孩子。一代人的精華,加拿大出生的第一代印度後裔,在這次空難中灰飛煙滅。印度移民,屬犯罪率低,成績卓越的"模範少數民族",首當其衝受到恐怖主義發動的慘重襲擊,成為現代美洲大陸現代暴力的第一批受害者。

我丈夫和我共同創作了《悲情與恐怖》(海盜-企鵝出版公司,1987),深入介紹這場悲慘事件的前前後後。我們接觸了遇難者親屬、警察和律師,甚至采訪了凶手及其幫凶。在這個過程中,我對移民重大含義的認識從此有了根本的改變。移民並非隻有輕鬆活潑的一麵,也不僅僅為文學作品提供了素材。移民是一個飽含滄桑的重大主題,今後幾十年美國人將為之大書特書。

譯注:
瑪麗·安托瓦內特 (Marie Antoinette),法國王後,法國國王路易十六之妻
約翰內斯堡(Johannesburg),南非東北部城市名
阿德萊德(Adelaide),澳大利亞東南部城市名
西班牙港(Port-of-Spain),特利尼達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城市名
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英國小說家,小說《傲慢與偏見》作者
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英國小說家
莫妮卡·狄更斯(Monica Dickens),1915~1992,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的曾孫女
達夫尼·杜莫裏埃 (Daphane du Maurier),1907~1989,英國作家,小說《麗貝卡》(Rebecca)作者
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愛爾蘭作家
納倫德拉(Narendra),印度人名
《阿拉比》(Araby),愛爾蘭作家喬伊斯作品《都柏林人》中的一個短篇
亨利·羅斯(Henry Roth),1906~1995,美國作家
伯納德·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1814~1886,美國作家
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美國小說家
莫臥兒(Mugal),印度穆斯林
加夫列爾·加爾卡·馬爾科斯(Gabriel Garca Marquez),1928~,哥倫比亞小說家
亞曆山大·索爾仁尼琴(Alexsandr Solzhenitsyn), 1918~,前蘇聯作家
京特·格拉斯(Gunter Grass),1927~,德國小說家
海因利茨·伯爾(Heinrich Boll),1917~1985,德國小說家
內丁·戈迪默(Nadine Gordimer), 1923~,南非作家
JM ·庫切(JM Coetzee),1940~,南非作家
戴維·格羅斯曼(David Grossman),1954~,以色列小說家
阿莫斯·奧茲(Amos Oz),1939~,以色列小說家
戴維·馬盧夫(David Malouf),1934~,澳大利亞小說家
托馬斯·基尼利(Thomas Keneally),1935~,澳大利亞小說家
馬塞爾·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國作家
毫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阿根廷作家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1899~1977,美國小說家,出生在俄國
巴爾加斯·略薩(Vargas Llosa),1936~,秘魯小說家
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 ,1929~,捷克小說家
喬伊斯·卡羅爾·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美國小說家
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美國小說家
菲利普·羅思(Philip Roth),1933~,美國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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