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一次的 Jury Duty 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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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015

今天Jury Duty,一早就被折騰起來,要求7:45到 Court 報到,又從主 court 轉到離我家更近的分 Court,真是無話可說。當然轉過來還是很高興的,畢竟下午回去的時候離家近、不堵車。想著扮相嚴肅點可能被選上的機會低點,就戴了這付眼鏡,是小女兒叮囑去學校接她的時候不能戴的 glasses。

很不幸被叫到,還坐上了seat 15。等著這一輪下來,宣布 lunch break 到,下午1:30回原座位報到,到時聽聽這到底是個什麽案子。

我決定以後要多投票選舉,是選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呢?這老是盡義務的,怎麽也要多行使行使權力才能平衡。唉,平時抽獎沒覺得自己運氣這麽好,這個Jury Duty我卻老是被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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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015

這次有幸體會了一次做陪審員的經曆,其實剛開始是想著怎麽能讓自己脫身,不過後來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經曆。

最開始我被選上候選席 Juror number 15,隨著法官跟雙方律師的篩選,我就坐到了 Juror number 2。之前也有過一次類似的經曆,體會就是要努力發言,而且要堅持偏一方,這樣另外一方的律師就會把你剔掉。不過這個案子是女法官、雙方都是女律師,而且時間最開始估計隻要三天,我就沒有故意表現了。當然現在也不太會故意表現了。

這個案子沒有具體的原告,是地區警察局告被告三項罪名:偷車、possess 偷來的車、possess 偷來的電話。第一項罪比較模糊,裏麵有“taking or driving the vehicle”都屬於偷車或偷車同謀,當然也要分。如果是偷車主謀罪成立,那第二項罪就不成立,因為偷了也同時 possess 了。也有沒有偷車但銷贓的就算 possess the stolen vehicle,我的用詞是根據我的記憶,肯定有記憶漏洞,歡迎專業同學指正。

所知道的事情經過是這樣(完全憑記憶,可能錯漏):越裔被偷車人跟他的越裔女朋友在去年8月23日晚上9:30駕駛一輛2006年的銀色奔馳E350(希望我記的型號正確?)到達一個 plaza,先去 plaza 中的一個 ball room 跳舞,11:30跳完舞出來走去 plaza 中的餐館吃飯,淩晨12:30被偷車人讓他的女朋友把一些物品放進車裏,包括一部 iphone 手機。然後吃完飯1:30出來發現車不見了,而且停車位置的地上有玻璃碎片,馬上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過來,詢問一些情況後聽說有一部 iphone 手機在車上,問是不是可以用現在手上的電話 find my phone app 找到那個手機的地點,找到,發現地點在離這裏不遠的一個民宅。警察呼叫另外就近的警察過去那個地址尋找銀色奔馳E350,他本人也往那裏開,被偷車人跟女朋友坐在 ball room 老板的車裏,ball room 老板帶著他們一起前往。

另外的警察先到民宅,全部黑燈到達,看到越裔被告坐在被偷車輛(用語是銀色奔馳)的 driver seat,車停在民宅的 drive way,drive way 上當時有另一個人。警察查詢車牌號跟車的描述不符。警察出來,被告馬上從車裏出來,手上正在用的白色電話拋向旁邊的 bush,往民宅走去。警察喊話叫他停,上手銬,到 curb 詢問。

原來的警察跟被偷車輛的車主到達,銀色奔馳的 trunk 裏有原車的正確車牌,車牌號查詢結果跟車相符,owner 是趕來的被偷車主。手機撿回,問被偷車主的女朋友是不是她的,說是。問車主要不要把車拿走,說要。車跟手機歸還,被告被帶回警察局盤問。

我現在把我理解的事件還原,當初我們開始的時候是一頭霧水。第一天選人。。。一直都有很多花絮。我現在就先寫到這裏。請大家踴躍根據已知情況來投票第一項、第二項跟第三項有罪無罪?
三項罪名:1、偷車 2、possess偷來的車 3、possess偷來的電話。

所有跟帖: 

純粹為了灌水,想起來大家可能對這個感興趣,雖然可能發的又不是對的時機,顧不上了~~~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19:11:20

偷車是可以定吧,其他兩不好說,偷的目的是占有還是銷贓沒證據,電話是意外驚喜,偷車的時候不知道車裏有啥,不存在動機論。 -核桃小丸子- 給 核桃小丸子 發送悄悄話 核桃小丸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19:24:33

丸子真的是偵破高手~~~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0:51

最好別在論壇談陪審團情況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19:49:14

為啥,這壇子宗教能談,時政能談,一個陪審團經驗分享不能談? -核桃小丸子- 給 核桃小丸子 發送悄悄話 核桃小丸子 的博客首頁 (176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0:01:07

可以可以,棉花都可以彈。 -陶陶三- 給 陶陶三 發送悄悄話 陶陶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0:14:18

彈棉花是什麽梗?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3:17

反正記得我參加陪審團時是被告知不要向外麵談論 -老鍵- 給 老鍵 發送悄悄話 老鍵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4:57

是正在做陪審員的時候不能跟任何人談論~~~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6:54

為啥,這個又不是正在進行時,正在當 Jury 的時候為了公正,是不允許跟任何人討論,也不準去看任何報道的~~~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2:09

我以前的是毒品,帶毒品從多米尼加多巴哥到多倫多。 -土豆-禾苗- 給 土豆-禾苗 發送悄悄話 土豆-禾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0:16:39

這個也可以通過陪審團來裁定是不是有罪啊~~~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12:39

她說她幫人家帶箱子,不知道箱子夾層裏有毒品。 -土豆-禾苗- 給 土豆-禾苗 發送悄悄話 土豆-禾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44:34

那後來是 guilty 還是 not guilty?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08:47

我們判她有罪,我博客裏有,太長,不轉過來了, :) -土豆-禾苗- 給 土豆-禾苗 發送悄悄話 土豆-禾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16:44

我也剛發現,我還沒有發完,這隻是其中的一部分,哈哈哈~~~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47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38:32

有趣, 我有時候納悶兒怎麽 -含羞草草- 給 含羞草草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1:28:22

你是不是沒有登記為選民?好像登記成了選民之後,機會就大大地了~~~LOL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07:36

登記了, 從不錯過一次選舉 -含羞草草- 給 含羞草草 發送悄悄話 (177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28:45

好公民,哈哈哈~~~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8/2022 postreply 22:38:53

是值得驕傲的經曆 -楓丹白露- 給 楓丹白露 發送悄悄話 楓丹白露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1/2022 postreply 02:11:49

嗯,是挺難得的,現在想起來確實挺值,我待會兒把真正我們討論的過程發出來~~~ :) -雪晶- 給 雪晶 發送悄悄話 雪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1/2022 postreply 0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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