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說(一)讀議鍾繇《宣示表》碑
書,即寫。寫,圖便捷,也得易認,於是有筆劃規矩。正因此,字由隸而楷。
鍾繇《宣示表》 極具細節。筆筆見變化,書如訴,筆尖說心尖的小感覺,小享受。
這些細節,說得舉重若輕,把握十足。且頗多自得自享的愜意。臨單個字,像讀五絕七絕小令,意凝境濃;臨一行字,幾行字,像讀短篇小說。總覺得,寫出來的僅是要寫出來的幾分之一。
和隋唐以後的楷書比較,《宣示表》顯然的營養質量見異。有點像多讀秦漢以前文章者說事行文和隻憑隋唐後文章見諸筆墨間的差別。清學者有言,“非秦漢文章不讀”,實在是對文言時代的文章質量品價的經典話。《宣示表》於小楷,情形如斯。
所見,是碑刻。讀一回,佩服一回“刻得不要太好!” 這刻字的匠人,審美水平與書寫的可謂“知音”。
隻是碑,再好,見到的也是刀功。見不到筆感墨感。而這,正是觀賞的要緊處。
由《宣示表》碑刻猜:這是尋常的書寫,不是書法。一紙公文,但求易識,明了。其字態公允,筆意平實,並不著意字本身如何如何。刻成碑時,刻劃的匠人則知識其間的美妙,盡力再現原形,萬千細節,一一見諸鑿下。
既是公文,書寫時,不會在意筆致墨感。通讀整篇,氣平心平,重點在文章。這便也是魏晉書法為後世書法不到之處,
寫字是功用。既然,筆致墨感,不成重點。由是,魏晉的字跡,多各持寫法,達意是求。
鍾繇一生忙得很,但好這一口,幾至時時在念。讀到他書寫的故事,再讀《宣示表》,怪不得這帖總也看不夠。《黃庭經》也好,《洛神賦十三行》也好,就是沒有《宣示表》的耐讀。
書在書外,忙裏偷閑,從來不費光陰;“三年不窺園”,一半用在啃手指,望呆。道理在此。
附《宣示表》局部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