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
文/勞柯
過去每次聽到自己知道的名人去世,我都會惋惜和震驚,後來去世的人多了,我也就不去想了。
人生本來就是生不由己,老不由己,病不由己,死不有己的事,既然任何人都不能控製,那發生就發生吧。這樣說來,這人生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當然不是。雖然生老病死由不得自己,但選擇怎樣的生活卻是由自己決定。既然有了選擇的權利,生命也就有了意義。
人的一生可能愛過很多人,也被很多人愛過。當你去世時,也許這些人沒有一個人在你身邊。在外人看來,肯定認為這樣去世的人很孤獨,至於去世的人是不是感到孤獨,活著的人是不知道的。人的一生就是不停地選擇怎樣麵對生老病死,不停地和那些愛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交流的過程嗎?去世之前隻要沒有因為自己的選擇而後悔過,去世時未必孤獨。
有朋友勸我去把遺囑立了。朋友說得也很有道理,經常做飛機,經常開車,天災人禍等等,都會瞬間要了性命。在美國沒有什麽親戚,哪天突然去世孩子就要被人收養,自己辛辛苦苦半輩子的一切都歸了別人。後來我想想還是沒有去立,一則我除了孩子一無所有,二則即使我有什麽財產,並且立下遺囑,這孩子以後的生活還不得靠她們自己。
世界是活人的世界,和去世者沒有什麽關係。我說這話肯定很多認為不合理,比如我們用的很多技術都來自於古代,這難道和去世的人沒有關係?不管你怎樣把他的發明發揚光大,對於已經去世的人來說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他永遠不知道了。活著的人紀念他,隻是來給活著的人看的。
不想立關於遺產的遺囑,我倒是很想立一個關於死的遺囑。在我看來要有意義地生活,必須要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有行動的自由,而是要有思想的自由。如果那天我靠各種儀器來維持生命,請放棄治療我。沒有了行動的自由對我來說生活已經毫無意義。與其然我苟且,不如讓我痛快。如果那天我得了癡呆,失去了獨立的思想,也請讓我盡快的死去。一個沒有思想的人,不過是個肉體吧了,對於一個曾經清醒過的人來說,無意識痛上加痛。
假如我那天突然去世了,那就在我朋友圈裏發個信息吧。我大部分家人朋友都在那裏,即使有些人不在朋友圈了,他們也會很快知道,以因為朋友會說:那誰誰去世了。
紀念就沒有必要了。至於我死後的軀體,最好是火葬,骨灰也不用留,隨便撒到那裏都行。若說一點遺憾都沒有,那是假的。把孩子生出來沒有把他們養大,把學生招進來沒有讓他們畢業,沒有和愛人白頭偕老,等等。不過這些遺憾對於去世以後的我是不知道。
人這輩子,有點遺憾也是正常的,不必糾結。
10/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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