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翻牆的人,據說六百萬,也有人說1200萬,更有人猜近一個億。。。
十年前,我在上海郊區小住,惦記著文學城的老友們,一位文學城在國內工作的網友教了我翻牆---免費的,非常方便。因為我沒帶電腦,手機不會上網,臨時小住的房子也沒WIFI,於是,有時吃完晚飯,就去小區的網吧玩一兩個小時,為了安靜,我選了小包間,是半敞開的,沒門,隻是左右多了擋板,還可以與吸煙的人群隔開---雖然,牆上貼著“不準吸煙”的大招牌。。。要在市區,恐怕管得嚴一點吧。我不是常去,都看到不少小青年與管理的小姐打情罵俏--他們不少是熟人了,還有人趴著,睡在那裏。。。
去了幾次後,他們也認識我了,不用說,就給我小包間,證件也不是每次都登記了。
某晚,正在看著野狼嚎的妙文,樂得我。。。忽然,座椅背後敞開的地方暗了,有人站在我後麵,悄悄跟我說:“不好意思,來查證件了。”---我仍坐著,掏出證件來,遞給他,他看了看-----你是海外的呀?----是呀?(登記處就有記錄呀)----來了多久啦?----兩個星期啦---住哪兒呀?----某小區某座某樓----怎麽沒有來派出所登記呀?---入境不是登記了嗎?----我們也要登記的呀---沒人告訴我呀?----我現在就通知你---明天來一次,行嗎?---行呀。
-----我估計,派出所的監管電腦看到我在網吧翻牆了,這裏是郊區,農民和新移民較多,翻牆的人,可能不多---翻牆光看“文學城”的---更是稀有動物了:來到祖國,居然翻牆看海外中文的“文學”?--還“城”呢。。。
派出所的人很平和,網吧的人也沒當回事,至於有沒有查其他人的證件,我也沒問,繼續翻我的牆,繼續讀野狼嚎。。。(那時候,能看文學城,但不能看悄悄話)
次日去登記,派出所的人好像空閑極了,個個都在看眼前的視屏,好像對我沒什麽興趣,但是,窗口裏的警察製服小姐突然抬頭,轉臉不看我,看向左手兩米外的另一位女同事----你今天搽了什麽香水呀?---我沒有擦香水啊?---那怎麽有股香水味,味道還---不錯。。。她眼睛轉向了我。。。“---對不起,是我,不過,不是香水,剛才刮了胡子,搽了點”須後水“而已。。。。”須後水?。。。“於是,我簡單講解了一下。。。接著,我的登記手續很快就辦妥了-----沒問”須後水“以外的任何問題。。。
我運氣好,那時候,翻牆好像還不普遍,至少,還沒定為”犯法“,所以,我沒有被教育,更沒有被罰款。
看到最近國內愛國青年翻牆翻得頭腦發熱,“忘了自己”(公安人員用詞)--居然親自去公安局舉報台灣的“台獨分子”---他倒不是為了獎金,說是希望公安備案,等到這個台獨分子來中國旅行、做生意,就把他抓起來。。。凡是不正常的事情維持很久,就不知不覺的轉為“正常”一樣存在了。我80年代去台灣就這麽感覺台灣的“戒嚴”---好像”戒嚴“完全不存在一樣。。。
這個國內的愛國小夥子一定是翻牆老手了,翻過無數次,居然忘記自己是在做“犯法”的事---還跑去公安局舉報“境外”的”台獨分子“了。。。公安局先肯定了他的愛國精神,不過,法律歸法律---翻牆屬於犯法行為,早就廣告天下了---於是,先交3000元罰款。。。這叫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與愛國不愛國無關,依法執法。不過說實話,3000x600萬---國庫收入還真增加不少。。。
如此看來,原來常常從國內北京等地翻牆來文學城的網紅寫手們近期要稍加注意了(罰款事小,犯法記錄可怕)---估計,因為冬奧期各國運動員全部不用翻牆、增加了網警的工作量,要減少民間翻牆、也可能各地疫情中太多假新聞、真新聞、造謠、辟謠忙得有關人員手忙腳亂頭昏腦脹。。。國內的網紅、寫手們要不乘機好好讀書好好休息多多寫稿(準備日後連續發表),要不---就去幫幫網警的忙,希望早日恢複原來的翻牆次序---回到翻牆不算犯法、不用罰款的”初心“------海內外皆大歡喜---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