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勸我表意氣用事,嗯,有些沒把握好,抱歉了。
我一時衝動,對上海老師遭到開除放了一些厥詞,一來是對控製言論思想不滿,二來對這種舉報文化不以為然。沒想到的是,堂堂文化走廊卻大興舉報文化,一個小小的帖子被搬家無足輕重,豪不誇張的說,我被刪,被搬走的帖子比你寫的帖子的總和還多, 但我真是不理解你這個做法。
沒錯,我也喜歡法製,但請問,這條帖子究竟違反了那條走廊“法律”?走廊的根本大法是《文化走廊論壇指南》,我翻來覆去看,大概隻與這條有關:走廊沒有特定的主題,唯一希望網友能夠避免的,是比較容易引起矛盾和爭鬥的話題。 那麽,什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爭鬥的話題?城裏除了私房小菜,哪裏說什麽話題不引起矛盾?本人的帖子引起爭論了嗎?沒有嘛。倒是走廊討論疫苗引起了矛盾爭論。為啥不把疫苗貼轉到健康壇去?是欺負我猴子長得沒有小丸子圓潤可耐,還是歧視我皮膚太黑,毛發太多啊?
看來走廊最好一直把“暗戀”活動進行到底,雪晶你還有啥招?咱聊琴棋書畫吧,比如:【我最喜歡的鋼琴曲(胡琴、揚琴、小提琴、大提琴、馬頭琴……)】,不對,這個話題隻適合想唱就唱或音樂快遞;聊下棋,去體育看台或網上談兵;至於書畫,要搬到書畫藝廊才合適……走廊還剩下什麽才能聊?
如果,是網管恰巧來微服私訪,發覺猴子圖謀不軌而移走帖子,本人不和網管說理,但有人舉報,本人不需要道歉,但最好不吝給一個解釋:1, 帖子究竟違反了哪條走廊法律,既然是法製,將帖子搬家依的是那條法?2. 版主的職責是否包含向網管舉報網友的‘不當言論’? 先謝謝啦!
另外,感謝文革老兄對我的理解,沒錯,我一直覺得,文化是製度之母,甚至,是一切的人類活動的源頭,文化走廊要做到名副其實,就不應該限製一切和文化有關的話題。
我理解,版主的職責是處理無理的爭吵,而不是處理帖子和人。我再一次保證,對於任何有爭議的話題,我隻回帖三次,一旦超過三次,或回帖中有任何汙言穢語,刪貼打包搬家我絕無怨言。
看到平版主要辭職,其實不必,你們三人可謂勞苦功高,也是一個完美的組合,相互可以取長補短。隻是,在做出刪貼,搬家的決定前,是否相互通一下氣,你們決策層投票,二比一。版主就任先後,不代表職位權力的大小,集體領導也是實行民主,對嗎?
無為而治,你就不要時時勤拂拭,你沒事就勤拂拭,反而惹了塵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