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佛教不同,我理解的基督教是以人為中心的宗教,人對神創的世上萬物有custodian的責任,盡管它們可能是我們的資源甚至食物,我們對他們依然有關懷的心,這在西方基督教社會,已經潛移默化成一種通德,無需教義來支撐,比如對牲畜盡量發展和采用人道的飼養和屠宰技術,平時家裏看見一大蜘蛛,不是一鞋掌拍死,而是那個瓶子罩了轉移放生。澳洲牛運到某個亞洲回教國家,那裏習俗殺牛前要痛打以增加美味,為這澳洲全民抗議差點鬧到斷交。
但是美國社會,與澳洲和歐洲比,對食物包括肉類的浪費實在是太大了。用佛教話來說,我認為殺生都有業,但人作為天生的食物鏈頂端的生物,不得不攝取動物蛋白,人所能做的的就是適度,生存的需要加一定的享受,並以自己的作為來回報世界(績),使得績大於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