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鄤“科頭跣足”,坐於筐籃之中,還與一個童子交待家事。等行刑之人將他抬起綁縛在木頭上時,鄭鄤還很好奇地說:“這是怎麽說的。”雖然他知道自己必死,但他以為會是大辟之刑。這時宣讀聖旨,最後說:“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話音剛落,百名劊子手群起而和之,其聲如雷,聞者股栗。炮聲響後開始行刑,因為人潮洶湧,圍觀都看的並不清楚。這時有小紅旗向東飛馳,風飛電走,說是向大內稟報行刑刀數。直到中午,行刑已畢,天色也暗慘之極。這是明朝崇禎年間發生兩起淩遲冤案之一——鄭鄤案。

鄭鄤(1594年-1639年),字謙止,號峚陽,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今江蘇武進)人,東林黨人。天啟二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崇禎年間因被控“杖母”和“奸妹”,淩遲處死。三百多年來,人們一直對鄭鄤案爭議不斷,為鄭鄤鳴冤之人屢見於史,鄭鄤之死,也成了一件曆史迷案。或許可以從袁枚的《子不語》“豬道人即鄭鄤”中參透其中玄機。
話說明朝萬曆年間,有個華山寺,寺廟裏養了一頭豬,已經很多年,連毛都脫光了。不過這頭豬能堅持吃齋,不吃不幹淨的東西。每當聽到僧人們念經,豬還會磕頭像是在行禮,全寺的僧人都戲稱這頭豬為“道人”。
某一天,這頭豬已經老得不行了。主持和尚湛一法師是個有道行的高僧,碰巧要外出說法,就把徒弟們都招來,說:“如果豬道人死了,必須把它切成碎肉塊,然後把這些碎肉分給寺廟周圍的人家吃。”眾僧雖然點頭答應,但心裏都不以為然。不久豬果然死了,僧人們就私下把豬給掩埋了。
湛一法師說法歸來,就問豬死了後怎麽處理的?眾僧就實話告訴了他,並且說:“佛法禁止殺生,所以我們才把豬道人埋葬了。” 湛一法師大吃一驚,就趕到埋豬的地方,用禪杖敲擊地麵,哭著說:“我辜負了你,我辜負了你啊!”眾僧不解,就問為什麽?湛一法師回答:“三十年後,某村有一位清廉的高官無辜卻受極刑而死的,就是這頭豬轉世啊。豬道人前生是個宰相,做了虧心事,也知道自己劫數難逃報應,就投胎為畜生,求我幫他超度。我就想出了這個碎割的方法來抵消因果報應。沒想到卻被你們這些庸才給耽誤了。哎,這也是他的劫數吧,沒辦法挽回了啊。”
崇禎年間,某村出了一位翰林鄭鄤,素來品行端正,是東林黨的成員。被他的舅舅吳宗達出麵誣告,說他曾經用杖打自己的母親,就被淩遲處死了,天下人都深為他抱冤。那時湛一法師已經圓寂,眾僧想到前麵的事情,才佩服他所知悉的因果報應。
因果報應,絲毫不爽,豬道人前生是個宰相,本以為轉生成豬可以逃過一劫,誰知人算不如天算,本應該施於“豬道人”身上的“刀解法”落在了鄭鄤身上,最終也沒能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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