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呀呀,全美各地槍聲不斷,槍下冤魂不少。現在城裏好像也有網友中了招的----被封了號滅了聲,實在是不幸。據說是由於吵架而受的罰,不知道最終是否是以各挨五十大板了的結。
當然,這年頭由於網絡的便利筆仗是天天有的,封號滅聲之事也常有發生,隻不過這種事經常是以“銷聲匿跡”為句號的,因為被封者隻能是有苦說不出的一方-----誰叫你站人家的屋簷下了?
如果筆墨陣仗打得鬧出了人命或發生了刑事訴訟,封得其所也就罷了,但如果隻是讀者對文章產生了與作者的本意由於見解上的歧見而出現了不同的解讀------出於讀者的一隅之意呢?有誰能保證自己對他者有百分之百準確的理解力?在這樣的情況下,被錯封就有點冤枉了。這與閱讀能力有點關係,而因了這點關係就被消失這無論如何是有點冤的,再怎樣厲害的刀筆也不見得就該招來滅聲的,嗯,當然文字獄以前也是有過的,封與被封者應該都不陌生。
解釋權是上帝。打你成個意識形態異己分子都如捏個臭蟲,何況你還隻是個連什麽主都不是的小網蟲呢?
那麽有什麽辦法避免被誤解呢?有人試過用爭辯,也有人試著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道歉的方法。爭辯的結果就不用說了,但道歉也要看情況。如果確實是在法的層麵上冒犯了誰,那道歉是應當的。但如果隻是個人觀點在別人無法領教的情況下呢?如果隻是藝術手法無法被人理解的情況下呢?如果隻是在被人攻擊受辱之下----這在魚龍混雜的“醬缸”裏是經常在發生著的江湖事-----的不得已的反擊呢?總不見得在對方看不懂、聽不明甚至刻意歪曲的情況下,委曲求全地改變自己原來的初衷去順著低能的理解認知給出違心的解釋-----給他下跪?
我看過的那些被不待見的文章中有的文章寫得很精彩、類比得很形象、表達得也很藝術,但習慣於看表象的淺薄者往往會一如既往地習慣著用自己的習性去解讀,倒黴的作者運氣不好遇上個把的“二百五”而且還把他當回事那就完了,“下作”的頭銜是跑不了的了。譬如有的文章表麵看上去有點“葷”,但它的內涵和寓意卻是正大光明的、是可以見得了人的,遠不是那些表麵上看去光得像刀切的豆腐但內裏卻充滿著江湖惡意的低劣臭豆腐幹可以比擬的。身體器官在文字上的引用在文壇上這並不是什麽獨家首見的事,在藝術的世界裏這是早已被淨化、異化了的形象物,沒有什麽可以大驚小怪的,倒是那些尖叫著說看不得泌尿科常用詞的人是會顯得那麽的不合群,其實這樣的心地更齷齪-----人總是以自己的心態去琢磨別人的,這是一定的,所以,這些被誤解、甚至被刻意曲解的作者完全不必低頭、作揖、下跪著去道歉。隻要自信自己的良心在中間就夠了。看看在你自己的違意之下,那些彈冠相慶的小人蹦躂得有多高就知道自己“誤”在哪裏了。
估計本來是來城裏呼吸呼吸換換腦子透透氣的,以為一招鮮能走遍天,隻要是識字的都能讀文章,哪裏知道還有拿著字典裝秀才的呢?這下可好,活生生地成了“渣滓洞”裏苦哈哈的小蘿卜頭------在網下塗幾個字話也要靠人仗義來“傳”、“幫”、“帶”著出來見天日。
嗚呼,我實在看不出除了有刑事意義上的誣陷或人身攻擊之外,有什麽理由可以輕易地就讓人消了聲的,如果那麽容易就觸犯了天條,那麽以後就別站著說話了隻跪著哼哼算了。看來人的行為方式與身外的製度關係不大,而與傳統習慣倒是有著莫大的關連。
據說被川普在當選前搞了的那幾個女人,在被付了一筆封口費後還憤憤不平,在川普競選的當口又站出來繼續追著他要討個說法,說是太冤。現在看看這些吃了莫須有悶棍的才知道這才叫個冤呐,比竇娥還要冤!更不要說那幾個娘們了!
冤嗎?從因為"一語不合"就被趕出論壇來看是很冤的,但從被趕出的細節來看也不能完全說是冤的,因為在被機構方"斷然處置"之前是有過一個警告的程序的。被奪去了發言權的網友是在無視警告的情況下繼續我行我素而被處理的。
如此看來,尋求被滅聲完全是在經過了斟酌之後所做出的選擇,是對被"剝奪"有著思想準備的。這是一個寧願作出犧牲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理念的舉措,是對"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理念的追求,這同樣是一種高尚,是對自己認為的不合理的環境的"不配合"行為。等同於公民不配合的"網友不配合",當然會是犯上作亂的事,自然就會受到處罰。但這不是事情的全部,因為我們從中看到了一種人性的東西。
有網友說,人可以沒有金錢,可以沒有朋友,但不可以沒有勇敢。何其壯也。這樣地寧願冒著對不健康板塊的挑戰而受罰的風險的舉動本身就是一種勇敢的舉動。既然如此,那麽所謂的道歉不啻又是一種"給大家有一點思考空間"的藝術了。
為保持自己的理念和人格而付出是沒有什麽可遺憾的,能這樣不息地自強是應該為其點讚的。
哀哉,這次的被封號事件,是冤或是無怨,就由公論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