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揚光大自己的文化一點兒也沒錯,堅決支持!但是,

要發揚光大自己文化中的什麽?這個得弄明白。俺認為,對於自己文化中的兩樣東西是不值得發揚光大的。一是,已知是錯誤和糟粕的東西,例如:女人裹小腳,這是我們文化中特有的,但是糟粕,不能發揚光大。二是,已知外來文化比我們的同類文化高明得多,例如:算盤,這是我們文化中特有的,但是落後的,比起電腦差得太多,不值得發揚光大。另外,也不是外來文化什麽都好,要認真鑒別,切不可盲目學習。例如:法西斯主義,這是始於古羅馬,盛於納粹德國的反動的東西,也不能拿來被發揚光大。因為其結果就是毀滅,一切毀滅了,哲學也就沒意義了,探討哲學的差異更是笑話。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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