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空與天堂地獄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題目,這個問題本身其實裏麵隱含著幾個非常根本的佛法知見。我們先由“行善作惡,天堂地獄”來看,它其實就是在說:“因果昭昭不爽,如 影隨形。”守五戒、行十善業,將來可以往生天界;而如果惡心嚴重傷害眾生,則與地獄道相應。這些因果現象,它在現象界是真實存在的。先不說天堂、地獄,即 使在人間,生活進步現代化的地區,與落後或戰亂的地區對比,不就有些像天堂與地獄嗎?就連春、夏、秋、冬感受的溫暖、酷熱、涼爽、嚴寒,就能使一般人感到 有明顯的苦、樂受之差異,何況真正的天堂與地獄呢?包括我們所接觸的眾生裏麵,也有貧、富,聰明、愚癡等種種的不同,這些眼前的差異,都是大家可以親自觀 察到的。它並不是自然就這樣,也不是隨機性的,而是因為善惡業行因果的關係。因此我們必須信受“行善作惡,天堂地獄”絶對是會成就的。
既然天堂與地獄的差異這麽明顯,是大家都可以認同的,那為什麽會有這個問題產生呢?原因主要在於有些修學者他們誤解“一切法空”的意思,因此就會衍生出種種錯誤的知見出來;所以要討論這個議題,我們得先由“一切法空”這個名相進入,這樣大家就容易了解了。
已經有許多談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大家都已經知道它們是因緣所生,需要由不生滅的如來藏心藉著種種因緣,才能出生、存在乃至壞滅;因此說蘊處界法需 要條件才能現起,是屬於生滅性的,不是常住之法;因此說體性是無常生滅、無自體性、是空。所以正確地理解一切法空,它是要以不生滅的如來藏為前提,而說如 來藏所出生的蘊處界法的體性是生滅性的,包括其輾轉所生的一切法也是生滅性的,因此說一切法空,一切法緣起緣滅。因此“一切法空”是說蘊處界及其輾轉所生 的一切法,沒有真實不壞之體性,不是說如來藏亦無真實不壞之體性。
而雖然蘊處界是緣起緣滅,但是卻是實際存在於現象界中,生生世世以來,從如來藏中不斷的出生,而可以被真實體驗的,同時三界因果也是昭昭不爽。所以如果有 錯誤的一切法空知見,以為一切法都是生滅性,沒有不生滅的真實法─如來藏心─的存在,那很有可能就會落入斷滅空之中;因為如果沒有如來藏心執持諸法種子, 三世因果就無法成立,那就不會真正相信有天堂與地獄之存在,以為天堂與地獄隻是聖人施教之方便施設而已。因此讓人以為:如果是一切法空,沒有不壞滅之法可 以依靠,種種法將來終究是要滅壞的。既然如此,那出生到天堂與地獄最終又有何不同?而行善與作惡就失去意義了,因為終將滅壞的緣故。因此有這樣的觀念的 人,往往不能相信因果,不信業報之如影隨形,而任意為所欲為,不知道要去修善去惡,真是辜負了這難得的人身啊!
因此我們也常聽說:“寧執我見如須彌山,不執空見如芥子許。”因為著空之人,他在深心中是不會相信因果,也容易落入撥無因果的邪見,那衍生出的後果就會非 常嚴重。著空之人先不談他未來世的果報,因為否定如來藏,使得他不可能斷我見、也不可能斷我執,當然更不可能證悟實相。這樣子,三乘菩提都無法有任何成就 的時侯,再加上有錯誤的邪見,那他在身口意行上麵,就沒有辦法真正去遠離惡法與染汙法,在行為上可能還不如一般世間人,因為一般人大多是相信因果的。所以 著空之人行為上就很容易落入豁達空,知見上雖然是一切法空,觀念上也知道不應該執著一切生滅法,但是我見與我執卻是具足存在,因此口中說空卻行在有中,正 是顛倒之人也。這種人通常具足斷見與常見的,當然因果律是不會管他是斷見或常見,如果惡心傷害眾生或誤導眾生乃至誹謗正法,舍報的時侯,如來藏就會為他出 生三惡道之身;而在三惡道痛苦的環境裏麵,即使他還能保留著一切法空的知見,而想要把極苦之受觀空,也是絶對作不到的,因為三惡道的苦受境界,對他來說絶 對是現量境界。
從另一方麵來說,一切法空是要依於蘊處界的生滅性而說,如果離開蘊處界有,就沒有一切法空這個說法可言;因此一切法空,是要依附於蘊處界的生滅性、無自體 性而說。而蘊處界生滅無常,因此一切法空,也是生滅無常之法。好像兔無角法是依附牛有角法而生,而牛有角法是有為法,生滅無常,所以依附於牛有角而生的兔 無角法,也必定是生滅無常的法。如果離開如來藏而說一切法空,當然是虛妄不實的法,這是沒有法界因的戲論,因此就不是真正的佛法,也更不是究竟的佛法。
我們再來看錯誤的一切法空觀念所衍生的問題。如果信受一切法都是生滅無常空,錯誤相信沒有如來藏可以執持諸法種子,那就不會有三乘菩提之成就了。因為如果 一切都是生滅法,即使假設仍然能夠成就三乘菩提,那三乘菩提的果證最終還是會滅去的。因此不相信如來藏而信受一切法空的修行者,真的應該去思考:他們修行 的最終目的何在?因為如果堅持一切法空,錯誤認為沒有實相心─如來藏─來執持諸法種子,以及建立染淨因果,認為一切法終將滅去,三乘菩提也不能永遠的成 就。如果他們所認定的這種錯誤的看法能夠成立,那修不修行與是否修善去惡,最終有什麽差別呢?那還有誰願意去修行,而獲得終將滅失的果證呢?因此錯誤的一 切法空觀念,引生出的問題真是很難說盡的。
正確地看待一切法空這個知見,應該是:如來藏所出生之蘊處界法是生滅性的,修行人不應該執著蘊處界及其衍生的種種法。因為這樣的關係,讓修學者可以逐漸離 染得淨,而離開對於蘊處界的執著性,及離開種種的染汙法;讓自己因為修學善淨法利樂眾生的緣故,而逐漸遠離障礙,累積福德,讓戒定慧生起,也才能真正轉依 自己如來藏的清淨自性。因此正確地理解一切法空,並且信受有如來藏心祂是真實不空,是本性具足無量無邊功德的真實法,祂能夠執持我們修行的成果;因為如來 藏不生不滅,因此祂執持的善淨種子,也可以一直存在;而成佛也是盡未來際的,不可能成佛之後會再退轉成為凡夫的。有如我們把金礦提煉為純金之後,就不可能 愚癡到再把純金加入雜質而變回金礦一般。這些都是因為有不生不滅的如來藏心作為依靠,以及把祂原有無量無邊的功德開發出來的緣故。而七住菩薩的位不退,初 地的行不退,八地的念不退,與最究竟佛地的究竟不退,都是在為我們說明,佛菩提道是可以一步一步成就的。
因此我們要信受五戒十善與菩薩六度萬行,都是有真實因果存在的,隻要知見正確,與依照正確的方法修行,一步一腳印都是功不唐捐的。同時蘊處界雖然不是不生 不滅之法,雖然沒有常住的體性,但是蘊處界及其衍生的諸法確實存在,可以依靠如來藏不斷地藉緣出生,而可以被我們所覺察與體驗的。
菩薩因為知道一切蘊處界法皆無常住不壞之體性,因此雖然生在五欲世間與自心所現的六塵境界中,但不會執著五欲境界;因此便不會懼怕五欲境界,而能生生世世願意再來娑婆五濁惡世利樂眾生,荷擔如來家業,這才是我們要學習的一切法空之正理。
我們再回到題目,就是“既然一切法空,行善作惡,天堂地獄還有差別嗎?”諸位聽了前麵的分析之後,大家就知道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了。我們也曾經遇過初學佛 者提出這樣的質疑:“既然你們佛教說‘一切法空’,但是又講‘三世因果’,顯然你們有些地方解釋錯誤了。”這個質疑與我們的題目,其實本質上是一樣的,主 要的原因都是因為聽到了錯誤的一切法空之解說,這些錯誤的解說,並沒有把前提與範圍說明清楚,那就會造成誤解,當然也有可能是說法者自己本身就弄錯了。因 此正確地解說一切法空,前提是有一個如來藏心,祂是不生不滅的,祂是真實不空的,而如來藏心所出生的一切法,卻是生滅性的;而雖然是生滅性的法,卻可以藉 緣而由如來藏中不斷地出生。這樣子聽者才能建立這樣的正知見,也就是有一個不生不滅的如來藏心,以及也有生滅性的蘊處界諸法,而由不生滅的如來藏心執持諸 法,與善惡業種子來成就因果;因此使得行善作惡能夠有天堂地獄之報,也使得修行能夠成就而功不唐捐。
如果說法者自己對於一切法空的真義不清楚,或者沒有把前提與範圍說明清楚,就有可能造成聽者以為沒有一個不生滅法來執持善惡業種了,當然因果就無法成就; 即使假設因果仍然可以成就,修善去惡的結果也終將滅壞,最後的結果還是一樣。因此就錯誤地認為:“貪也是空,瞋也是空,一切都沒有因果;既然沒有因果,不 貪白不貪,不瞋白不瞋。”那就變成可怕的邪見了。有的人可能會說:“我信受一切法空,信受沒有自在之法存在,但是我還是有慈悲心的,因此我還是會行善利樂 眾生。”但因為他堅持一切法空才是究竟的真理,他就會認為無心無物就是心應該安住的地方;他也認為,如果說有一個自在的如來藏心,祂自己本來而有,是不生 之法,那這個就是落入外道自性見與神我的思想;因此他認為應該放下一切,而把心安住於一切法空,無心無物之處。這樣的說法,雖然聽起來好像有道理,而且好 像也是有在修行,但是我們都要有一個基本的觀念,那就是否定如來藏心,是沒有辦法斷我見的。因為對於自我執著的關係,懼怕落空,他的內心深處是不可能真正 相信與接受“意識心自我是虛妄”這樣子的知見,因此我見與我執都不可能斷除,那就與解脫無緣了。而且否定如來藏心,不僅無法證悟實相,因為心裏麵有邪見的 關係,難免誤導眾生、毀謗正法,未來世的苦報真是很難想像的。
因此在經典裏麵說邪見是最可怕的,如果我們比對與地獄業相應的開示就知道,為何佛菩薩一定要我們遠離邪見,而且也知道為何“眾生畏果,菩薩畏因”了。如在 《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卷1中的開示:“複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地獄報:一者,身行重惡業;二者,口行重惡業;三者,意行重惡業;四者,起於斷見;五 者,起於常見;六者,起無因見;七者,起無作見;八者,起於無見;九者,起於邊見;十者,不知恩報,以是十業得地獄報。”其中第四到第九個總共有六個業, 都是由錯誤的知見所直接引起的;而第一到第三個包括身口意行上的重惡業,與第十個之不知恩報,如果具有正知見或信受因果,基本上也不容易犯。
因此由上麵的分析,大家就可以知道,知見上的問題引生的果報真的是非常嚴重可怕。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惡見很難斷除之外,在於錯誤的知見很容易傳播出去,並 且會到處擴散,尤其是在今天科技發達的時代更是容易到處流通,因此相對的果報也是無法計算的。譬如在《大寶積經》卷90中的開示:“舍利弗!因貪犯者,為 過微細,難可舍離。因瞋犯者,為過麁重,易可舍離。因癡犯者,為過深重,複難舍離。所以者何?貪結能為諸有種子,生死蔓莚連持不絕,以是義故微細難斷。因 瞋犯者,墮於惡趣可速除斷。因癡犯者,當墮八種大地獄中難可解脫。”
這裏的開示也是一樣的道理,因為貪愛種種法或眷屬,它不是像起瞋一樣,直接傷害眾生,因此過失較微細,但是貪愛將引生後有種子,令生死不絕。而起瞋心傷害 眾生,對於菩薩來說是很大的過失,但是傷害的對象比較有限,因此經由懺悔及業報盡後,就可以出離惡趣。但是愚癡所引起的過失,通常自己並不曉得那是過失, 就會一直去犯而不會懺悔;同時因愚癡無明,容易信受惡見邪見,因此可能邪精進去誤導眾生,乃至毀謗正法,卻以為自己在護持正法;如果這些惡見邪見,再透過 一傳十、十傳百地擴散出去,罪業真的是無量無邊。故說因癡犯者,為過深重難可解脫.
Shixiang摘編自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