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的目的就是不要往自己的心中增加東西,而是要減少好多東西。也就是說不要把它當成一種學來的知識,不要在生命中增加東西,就算要增加,也是要增加一份覺悟,增加一種明白。相反,修行的過程其實是減法,就是今天減掉一份貪婪,明天減掉一種愚昧,後天再減掉一份仇恨,再減去很多懷疑,這樣的減法做到最後,心裏就隻剩下一片光明了。這個過程中最主要的,就是減去貪婪,因為人生在世,貪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甚至追求成就和覺悟也是一種貪婪。在修的過程中本尊實質上也是牽掛,也是執著。無明和貪婪生起了無窮無盡的執著和煩惱。 何為覺悟?覺悟就是當你真正地放下時就是覺悟。你如果放不下就不會覺悟。當你放下後得到覺悟了,然後再接著修,修到最後進入那種大手印境界時,就會達到一種身心自在,實現絕對自由。這是一種完全自主的快樂與自由,不會也無須依托於任何東西。 注意,這時候要你放下的是執著,而不是什麽物質上的東西,你可以把物質上的東西舍棄掉,也可以不舍棄。很多人即使舍棄掉所有物質上的東西,還是無法放下心中的執著。當你放下了心中的執著,是否擁有些什麽物質,便也無所謂了。有很好,沒有也很好,無須刻意去做一些事情,來逃避它對你的誘惑。一切隨緣,就是明訓。 ——選自《光明大手印:實修頓入》 雪漠著 中央編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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