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中關於亞伯拉罕與以實瑪利一起修“天房”的“故事”,父易卜拉欣遵從主命決心宰子以實瑪利獻祭,滲滲泉的來曆 這些故事 可能是虛構的。在伊斯蘭信仰中,有這樣一些故事,這些故事也成為伊斯蘭信仰今天的宗教“儀式”:
關於其事跡,《古蘭經》中記述:
(1)在其父易卜拉欣遵從主命決心宰子獻祭。此即伊斯蘭教宰牲節的由來。
(2)與其父易卜拉欣同為麥加天房的奠基人(2:127),並曾奉安拉(????)之命同其父一起為朝覲者清掃天房(2:125)。
(3)滲滲泉:哈吉爾帶著伊斯瑪儀離開巴勒斯坦到麥加山穀, 伊斯瑪儀哭得口幹舌燥。隻見伊斯瑪儀雙手揮動,兩足蹬踹,在沙地上蹬出了一個小小的沙坑。再蹬,突然間,從石子下麵流出了一股泉水。這股泉水就是滲滲泉。直到今天,朝覲者們來到克爾白,還都爭先恐後地走到泉水池邊汲水品嚐。
這些記載與《聖經》有很大“出入”。到底是《聖經》記載更加契合實際,還是《古蘭經》記載更加真實呢? 我們從幾個方麵來討論,這些故事的真實性:
首先,《古蘭經》與《聖經》都記載 當時“易卜拉欣(亞伯拉罕)”一家當時從埃及回來居住在巴勒斯坦,哈吉爾是亞伯拉罕妻子薩拉的埃及使女。從《聖經》記載他們居住在非利士一帶(圖一)。 當亞伯拉罕有了“以撒”以後,哈吉爾(夏甲)與以實瑪利與薩拉的矛盾進一步加深。
和大家分享一個《聖經》故事:當哈吉爾懷以實瑪利的時候,“就小看她的主母薩拉”而不能夠“守本份”,第一次離家出走在曠野書珥路上就遇見上帝耶和華的使者。上帝耶和華的使者就告誡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服在她手下(守本份,戒除“驕傲”,她並沒有遵從,仍然我行我素)。這方麵亞伯拉罕本地本族的女人就不是這樣,例如雅各的妻拉結的使女辟拉,就給雅各生了二個兒子(但和拿弗他利),利亞的使女悉帕也給雅各生了兩個兒子都成為以色列支派。她們就能夠個安守本位,和睦相處。這些女人的命運和人格差異就造就了 以色列 與 阿拉伯民族 “性格”和“命運”的今天。如果當時哈吉爾(夏甲)服在她主母手下(守本份)今天就應該是亞伯拉罕的什麽支派。“驕傲” 不守本份就是“墮落”與“仇恨”的根源,接下來的就是“嫉妒,謊言,與紛爭”,世世代代 綿延不絕。
哈吉爾(夏甲)帶著伊斯瑪儀離開的時候《聖經》記載他們在 “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這裏距離非利士大約一百公裏左右在巴勒斯坦通往埃及的路上(圖一),哈吉爾(夏甲)本是埃及人,想帶著伊斯瑪儀回娘家去,或者離娘家人近一些。後來伊斯瑪儀定居在巴蘭的曠野(圖一,也是比較接近埃及)。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這些都是符合人之常情,理所當然的事情。
(圖一): 巴蘭的曠野
而穆斯林宗教的傳說哈吉爾帶著伊斯瑪儀離開巴勒斯坦長途跋涉到麥加山穀,他們為什麽要去麥加,而遠遠離開夏甲(哈吉爾)埃及的娘家人?麥加距離巴勒斯坦的非利士大約有1500公裏的路程以上。在當時的交通工具(駱駝)與人力,需要相當多的時間,和資源長途跋涉?亞伯拉罕妻子薩拉同意他們帶如此大批的幹糧,和牲口供他們長途跋涉嗎?當時的亞伯拉罕部落大約也就百十來號人口?而《聖經》記載亞伯拉罕清早起來,隻是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這一點的幹糧和水,能夠允許他們從巴勒斯坦的非利士到麥加1500公裏的路程長途跋涉嗎?
穆斯林的阿拉伯人傳說易卜拉欣經常來這裏看望兒子易司馬儀,一次,二次,三四次。 這樣來來回回長途跋涉1500公裏以上?來回一趟大約也至少需要準備半年以上時間。既然還要經常來往,為什麽不居住比較近一點,幾百公裏也行?相距1500公裏以上的戈壁沙漠,方便於經常來往嗎? 不太符合人之常情!相距1500公裏以上戈壁沙漠在那個時代,基本上是與世隔絕的天涯海角了,在哪一個交通十分不便的年代,誰願意成天千裏迢迢,不遠萬裏的在路奔波呢?除非老死不相往來。
哈吉爾帶著伊斯瑪儀離開巴勒斯坦的時候,以撒已經出生。有一夜,易卜拉欣作了一夢,夢中真主命他將兒子殺掉供獻祭。他為什麽想到的是遠在1500公裏以外的兒子易司馬儀,而不是身邊的兒子以撒呢?難道易卜拉欣第二天早上起來,帶上幹糧和駱駝去告訴1500公裏以外兒子昨天晚上一個夢,而不是身邊的兒子? 那也是為什麽呀?
當然事實上《古蘭經》記載中:
37 : 102 當他長到能幫著他操作的時候,他說:「我的小子啊!我確已夢見我宰你為犧牲。你考慮一下!你究竟有甚麼意見?」他說:「我的父親啊!請你執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真主意欲,你將發現我是堅忍的。」
我的理解這裏並看不出來 “他”就是指以實瑪利,而不是易司哈各(以撒)。在這一章下麵,緊接著提到「祝易卜拉欣平安!」 110 ????????? ??????? ?????????????? 我要這樣報酬行善者。 111
??????? ???? ?????????? ?????????????? 他確是我的信道的僕人, 112 ?????????????? ??????????? ???????? ????? ????????????? 我以將為先知和善人的易司哈格向他報喜。 113 ???????????? ???????? ???????? ????????? ? ????? ??????????????? ???????? ????????? ??????????? ??????? 我降福於他和易司哈格。他們倆的子孫中,將有行善者和公然自暴自棄者。
《古蘭經. 列班者章》這裏同時代隻提到亞伯拉罕和以撒他們倆,壓根沒有提以實瑪利?為什麽嗎? 應該理解“列班者”的含義?所以,在《古蘭經》這一章“當他長到能幫著他操作的時候”這裏的“他”,更有理由認為是指“易司哈格(以撒)”,而不是穆斯林宗教傳說中的“以實瑪利”。
我們再來考察一下關於建“天房”一事: 以實瑪利與其父易卜拉欣同為麥加天房的奠基人(2:127),並曾奉安拉(????)之命同其父一起為朝覲者清掃天房;
首先,我們考察一下“亞伯拉罕”的時代背景,當時亞伯拉罕屬於傳統部落,他們主要居住“帳篷”,以實瑪利離開巴勒斯坦的時候,就他與母親“夏甲”孤兒寡母的。當到這裏的時候,這裏一片戈壁沙漠的不毛之地。他們為了找到水源,夏甲來回跑了七次翻遍了薩法山( 在麥加)的每塊石頭,然而一無所獲,如果不是真主的慈愛和憐憫,他們根本就不能夠存活。那個時代,人們的衣食住行基本生活需求極度貧乏,有一個像樣的帳篷就已經很不錯。用幾塊石頭築一個祭壇,或者栽上一棵垂絲柳樹還是可能的。 至於建“天房”就靠夏甲,以實瑪利孤兒寡母的外加亞伯拉罕三口人,既沒有這種技術與工匠,也沒有那麽多資源。事實上,到了摩西時代,以色列人已經有幾十萬或者上百萬人口。上帝才啟示摩西為上帝建立“會幕”;一直到了所羅門時代,以色列已經是好幾百萬(或者千萬人口)的強大國家,才可能有足夠技術人才和資源,建立“第一聖殿”。
與“麥加的地理位置”相反,《聖經》記載中可以看到,以實瑪利及其後代,當時居住在巴勒斯坦南邊的“巴蘭的曠野”與“米甸”一帶,他們正在忙於奔波在“大馬士革,巴勒斯坦和埃及之間”做買賣經商,求生存而不是在“麥加”建“天房”,到了約瑟的時代《聖經.創世紀.第三十七章》有記載猶大給兄弟們講“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裏經過,哥哥們就把約瑟從坑裏拉上來,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這是人類曆史最早有記載的奴隸販賣活動。可以看到 以實瑪利及其後裔當時主要活動範圍仍然是:大馬士革,巴勒斯坦,巴蘭,埃及,以及他們已經從逐漸巴蘭的曠野向東擴展到米甸,被稱之為“米甸的商人”與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第四子的後代混居(圖二);不知道多少代以後。才逐漸擴展到了麥加。
從整個《聖經》關於以實瑪利及其後人的活動記載,脈絡清楚,符合人之常情,經得起推敲。而在亞伯拉罕時代,以實瑪利及其後人定居在距離巴勒斯坦1500公裏的麥加值得重新思考和進一步推敲,以及相應的考古學證實。
(圖二) 巴蘭與米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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