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是一種比較挑剔的服裝,瘦人穿極其好看,胖人就不要染指與它。旗袍還是淑女的服裝,如果你有女漢子的節操,那也不要染指與它。旗袍挑人,人卻挑不得旗袍。
旗人當年的服裝後來卻給了廣大的漢族婦女一個拘束,漢族是一個禮教極為嚴格的人種,所以很多東西傳到漢文化裏就變成了拘束,這種拘束的美麗在民國到達極致。說旗袍就要說起那部花樣年華裏的女主角穿著幾十套旗袍穿梭在銀幕內外,讓無數人都歎曰:好美,這真是中國女人最美的樣子。
張曼玉當年的瘦削和後來的幹枯,依舊非常符合現代人的審美。
其實清朝時期真正的旗袍本身是寬鬆而敦厚的,配上花盆底的繡鞋,走起來很是搖曳多姿。滿族婦女可以不纏足,當閨女時是格格,出嫁了就成了姑奶奶。漢族女性從小必須纏足,在娘家辛苦操勞,出嫁了在夫家當牛做馬。這是那時的基本的事實。
旗袍到了當代,絕大部分卻成了飯店旅館服務員的工作服。因為旗袍能勾勒出年輕女性撩人的身體線條,所以在各種休閑場合,女服務員好像首選就隻有旗袍了。竊以為她們並不十分愛穿這種衣服吧,因為幹活的時候的確非常不方便。但為了男人們的視覺審美,年輕的女服務員們就不得不穿上這種最不合適的工作服,來取悅於社會。
旗袍應該是民國時候少奶奶的服裝,在家指揮著穿盤扣大襟兒的丫頭仆婦進進出出地樣子。那時候上學的女孩子都不愛穿旗袍,她們穿新式的青白上衣配黑裙的學生裝,紮著兩個黑油油的麻花大辮子,委實好看。
旗袍還是那時候風塵女子愛穿的衣服。半開著領口的盤扣,露出一抹雪白的頸子,手裏夾著半根香煙,燙著散發桂花油味道的卷發,旗袍衩讓人想入非非開的老高,白天嗲嗲地從弄堂口裏搖曳著出來買兩棵小蔥,晚上做半碗餛飩當宵夜。這是舊上海式混生活的女人。在那時候的全國各地大小城市,各種穿旗袍的女人都輕輕柔柔地穿過大街小巷,為著各自的生存而奔波著。
小腳女人們則還是穿著舊式寬大的漢服材質的衣服,上身舒適,但腿腳可憐。過去稱女人為“三縷梳頭,兩截穿衣”,旗袍燙發則代表了文明發展。男人則長袍馬褂,不做講究。小腳女人近千年代代相傳,女人不裹腳就嫁不出去。小腳也是取悅於男性家族的一種方式,裹腳的女人代表了家教嚴格,盡管異常殘忍和無用,但卻常勝不衰,那時候的男權思想極其嚴重,還是一位德國傳教士妻子來中國強烈反對中國女人悲慘幾寸小腳,於是開始了自然文明的天足運動。
時至今日,三寸金蓮的小腳是沒有了,經過了文化革命服裝的單調和枯燥,旗袍現在以舊的姿態呈現現代女性身體線條的優美,展示在各種場合。旗袍看上去是美麗的,可是不知為什麽,有些旗袍總透出一股淡淡的桂花油味道。旗袍穿上去是不舒服的,幾乎隻能正襟危坐才能保持住它的正經樣子,稍一輕鬆,就沒有了旗袍所訴說的優美。這樣苛刻的條件,還不如高跟鞋大踏步來的痛快。
旗袍和三寸金蓮有異曲同工的苛求。但旗袍畢竟隻是件衣服,它拘束著女人的身體,卻並不拘束女人的思想和美麗。女人的小腳已經都成了舊照片,女人的旗袍在現在的中國越來越多,甚至成了某些地方工作服必須要穿的東西。但多數時候它隻能成為樣子貨,不實用也不普及,遠不如牛仔褲和體恤衫,為女人工作時的身影帶來真正的美麗和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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