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人如果不為自己謀利、謀權、謀色,就要招到天地誅殺。因此當我看到林彪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話,本能地認為,林彪此人,絕非善類。其實,這是誤解。
現在才知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出處是《佛說十善業道經》第二十四集:人生為己,天經地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佛家的意思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綺語、不惡口、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才是“為自己”。不為自己製造新的惡果,不為自己造成新的災禍,這才是“為自己”。隻有這樣才不會天誅地滅。
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中,“為己”則是要求“人”遵循道德法則。
以此看來,“為己”的“己”,與我們一般人理解的私利並不相同涵義。非但名利不是“己”,連妻子、家庭也不是“己”。按照佛學的主張,真正為“己”的人,必然淡泊名利,超脫物外,舉止合度。
顯然,我們理解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恰恰是它的對立義。諸如:有的商人,為了謀利,在食品中添加或注入不利人體的東西;有的官員,為了謀權,用公款請客送禮,權錢交易等等;表麵看來,都是“為己”,其實是在害己!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發音:rén bù wéi jǐ,tiān zhū dì miè
釋疑:這裏的“為”字念第二聲,是“修養,修為”的意思。整句話是說,一個人如果不注重修養的話,很難在天地間立足。